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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南明年起统一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

    时间:2016-11-30 09:29:01  来源:  作者:

    近日,云南省政府召开全面推进全省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视频会议。据了解,在国务院“六统一”的基础上,结合云南实际,省政府明确提出“统一统筹层次、统一归口管理、统一信息系统、完善付费方式”共十项任务,并要求2016年11月底前,各州(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本统筹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操作运行办法;从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各地统一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

    根据安排,人社部门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在过渡期内,原参保(合)群众使用的各种“证、卡、册”在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超过有效期后统一更换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卡,在有效期内愿意更换的也可以及时更换。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做好基金征缴、各级财政补助申报、基金预决算等相关工作,全力保障好参保居民待遇的及时兑现,绝不允许出现因整合而影响城乡居民正常就医及医疗费报销的情况。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要求,统一编制城乡居民医保收支预算,实行国家统一的社保基金预算管理。要建立银行、参保人和经办人三方互相认可、协调联动的参保缴费机制,减少现金流,确保基金安全。建立过渡期间应急机制,保障系统安全运行,保证城乡居民及时参保缴费、正常就医看病。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省内城乡居民异地联网结算和就医服务“一卡通”。

    云南信息报 记者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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