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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客服经理侵吞近百万 获刑4年被罚金40万

    时间:2017-03-14 15:06:45  来源:  作者:

    正义网海南3月14日电(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张映忠)客户存在保险公司的保险金没有提取却不而飞,原来是内鬼作怪,中国某保险公司三亚分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客服部副经理、客服中心经理杨某利用事先违规获得的下属柜员的工号密码通过违规操作获取客户资料、伪造客,户签名等手段,侵吞客户生存金、满期金、保单借款金等保险金共计97万多元。此案由海南省三亚市城郊检察院侦查侦查终结并向法院提起公诉,3月10日,三亚市城郊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万元。

    事出有因,杨某是发现了公司制度漏洞,才悟出了侵吞客户保险金的门道。案发后杨某供认,“自己有买彩票的嗜好,平时花费也比较大,手头资金比较紧。就有了想利用公司漏洞"赚钱"的想法。”最终走上贪污犯罪之路。

    那么,杨某是怎么获得员工的工号及密码的呢?“柜员的工号是公开的,大家都知道,登陆密码由员工自己设定并保管。” 杨某称,但是由于公司规定柜员每天必须做日结,有时有些柜员因事外出无法回公司做日结,柜员就把自己的登陆密码告诉并由他代为操作,有时有些柜员因事请假,其以代办理业务为由向柜员要登陆密码,在此过程中就获得了柜员的登陆密码。

    “1997年我就进入公司,这么多年对公司客户的信息比较熟悉,工作中发现有一部分客户的保险金到期后一直没有领取,并发现公司的制度上有一些漏洞,所以产生了利用公司的这些漏洞为自己谋取利益的想法。”杨某供述称。

    经查,杨某办理的业务主要是保单借款、满期保险金、生存金、养老金四大类,除保单借款需要报省公司审核批准外,其他的经过审批后就可以办理银行转账,转入指定的账户。而在系统操作时,保险金转出的账户恰恰是由杨某审核录入的,因此,杨某在系统录入他指定的收款人名字及其账户后,第二天系统会自动生成给付的系统数字,由银行直接转入他在系统录入的账户内。

    此外,由于部分保险金转出不能通过系统操作,杨某便伪造客户提取满期保险金的相关资料后交由公司出纳员办理转账支付手续,公司出纳员通过公司账户将满期保险金转入杨某伪造资料中的账户。杨某通过上述手段把客户的保险金据为己有,而所有客户签名均为杨某伪造。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1月至2015年3月,杨某通过违规操作获取客户资料、伪造客户签名等手段,侵吞客户生存金、满期金、保单借款金等保险金共计976642.03元,贪污所得全部用于家庭开支、购买彩票和个人消费。

    2015年3月25日,杨某主动到三亚市公安局河东派出所投案。案发后,杨某的家人主动向中国某保险公司海南分公司退还赃款29万元;杨某曾于2015年向陈某(被侵吞客户)支付保险金11.2万元。

    三亚城郊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身为国有控股公司工作人员,无视国家法律,利用其职务便利,侵吞国有公司财产共计人民币976642.03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应依法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犯贪污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逐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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