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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融资符合宏观调控市场化方向

    时间:2017-05-12 04:53:47  来源:  作者:王信川

    央行近日公布了一季度金融统计数据并首次公布了社会融资规模。一季度社会融资规模增加4.19万亿元,同比少增3225亿元;人民币贷款增加2.24万亿元,同比少增3524亿元。社会融资规模这一新提法,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

    近年来,我国金融总量快速增长,金融结构多元发展,金融产品和融资工具不断创新,证券、保险类机构对实体经济资金支持加大,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对贷款表现出明显替代效应。新增人民币贷款已不能完整反映金融与经济关系,也不能全面反映实体经济的融资总量。因此,把社会融资规模作为货币政策的监测指标和中间目标,将更有利于货币调控功效发挥。

    据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介绍,社会融资规模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金融机构通过资金运用对实体经济提供的全部资金支持,即金融机构资产的综合运用,主要包括人民币各项贷款、外币各项贷款、信托贷款、委托贷款、金融机构持有的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股票、保险公司的赔偿和投资性房地产等。二是实体经济利用规范的金融工具、在正规金融市场、通过金融机构服务所获得的直接融资,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非金融企业股票筹资及企业债的净发行等。三是其他融资,主要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贷款公司贷款、产业基金投资等。

    可见,社会融资规模是全面反映金融与经济关系以及金融对实体经济资金支持的总量指标。用社会融资规模替代信贷指标作为中间目标,符合宏观调控市场化方向,也符合我国融资结构的变化趋势。从一季度的情况看,社会融资规模增加4.19万亿元,同比少增3225亿元,这显然是宏观调控的结果。同时,将社会融资规模作为货币政策中间目标,不仅有利于推动金融创新,有利于在有效金融监管的条件下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多样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还有利于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基准利率和市场利率并存的利率体系,同时初步实现了数量调控和价格调控相结合。社会融资规模作为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是我国金融宏观调控的有益探索和创新。它将数量调控和价格调控结合起来,将进一步促进金融宏观调控向市场化方向转变,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发展。

    来源:中国网 作者:王信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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