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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利:消除食品安全多头管理弊病势在必行

    时间:2012-03-08 00:00:00  来源:  作者:

    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卫生厅厅长李利在全国人大会议中心接受了大江网记者采访,他表示,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舆论和群众关注的焦点,建议成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并设立独立于监管部门的办事机构,推动食品监管体制由分权过渡到集权的改革。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畅 政策不统一

    李利说,目前,各地对食品安全监管实施的是农业、质监、工商、食药、商务五个主要部门对食品安全进行分段监管,卫生部门进行风险监测、评估和标准管理,各级食安办有的挂靠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在这种体制体制下,由于食品链条的自然属性与人为设定的监管环节之间不能完全对应,不可避免造成各监管部门职能界限的模糊性,无法弥合监管真空,更难以形成监管合力。

    此外,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依据是《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家各部委制定的相应环节的监管政策。“在多头、多环节监管的体制下,各部委制定的相关法规政策存在相互制肘和相互抵触的情况,尤其在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监管方面,有关部门口径不一,导致地方政府协调难、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难。”李利表示。

    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 保障机制不健全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目前共有食品生产企业40多万家、食品经营主体323万家、餐饮单位210万家、农牧渔民2亿多户,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更是数量巨大。生产经营者规模偏小、数量庞大、高度分散,而相应执法人员严重不足,技术手段落后,根本无法满足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全覆盖监管的要求。

    李利表示,食品安全经费没有保障,也是困扰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和相关抽检经费普遍不足,无法满足对食品进行监督检测要求,少数地方甚至无任何食品安全工作经费。

    建议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增加违法成本

    对此,李利建议从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等五个方面入手,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成立政府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并设立独立于监管部门的办事机构,保障人员编制和经费,加强综合协调整合分散的监管力量和资源,形成有效合力。积极推动食品监管体制由分权过渡到集权的改革,逐步取消分段监管模式,实施一个部门集中管理。

    违法成本低也是食品安全频发的因素之一,李利建议,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进行处罚,对不符合条件单位坚决予以取缔关闭,对涉嫌犯罪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从快从重追究刑事责任,保持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加强监管能力

    李利还建议,落实企业负责人管理责任制和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处理制度,对因不合格产品导致损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强化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

    此外,还应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建议建设一批省级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大力发展和应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各级政府也应将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及相关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各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来源: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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