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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规模企业七年减少四成,焦炭业整合初见效

    时间:2011-04-20 00:00:00  来源:  作者:

    随着国家和山西省相关产业政策的进一步推进,焦炭产业整合已初见成效,长期在夹缝中生存的焦炭产业的结构环境有望得到进一步改善。

    数据显示,2004年初至今,七年间国内规模以上焦化企业减少幅度超过40%。而据此前山西省公布的《焦化行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讨论稿)》,在焦炭产量占全国比重达40%的山西,未来五年将有74%的焦炭企业被“关、停、并、转”。在此背景下,有实力的独立焦化企业正在通过与煤炭产业的上下游一体化、加大与钢铁企业的合作来拓展生存和盈利空间。

    规模企业数量锐减

    山西人文忠杰(化名)从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做焦炭贸易,他向证券时报记者介绍,在上个世纪80年代,山西的焦炭企业非常多,遍地都是,且一般都用土焦法冶炼,“这在当时很赚钱”;但现在“焦化企业越来越少,很多民营中小焦炭企业倒闭关门”。

    根据山西政府官员透露的数据,山西焦化行业已经连续亏损三年。对此,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周修杰对记者表示,在煤炭价格持续坚挺与钢厂压价的情况下,目前焦化行业承受的压力逐渐增加;同时,由于节能环保因素的作用和焦炭出口税率提升,企业生存压力愈见突出,一大部分企业在破产边缘徘徊。

    而据东北证券煤炭行业分析师王师介绍,早在2003年11月,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就下文规定,新建焦炉炭化室高度必须达到4.3米以上;2004年4月,又规定炭化室低于4.3米的焦炉与土法炼焦同等对待,禁止生产;此后,又于当年先后下发《关于清理规范焦炭行业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巩固电石、铁合金、焦化行业清理整顿成果,规范其健康发展的有关意见的通知》,对焦化行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2004年底,正式颁布《焦化行业准入条件》,规定对炭化室的高度限制不得低于4.3米;但在2008年12月工信部修订的《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中,则修改为新建顶装焦炉高度不得低于6米,新建捣固焦炉高度不得低于5.5米。

    王师向记者表示,通过这些年的整顿,焦化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企业生产规模得到显著提高。2004年注册规模焦化企业数量为1406家,到2009年下降为842家,降幅达40%;而从近期的政策和执行力度看,2010年规模焦化企业的数量应该还会下降。企业平均产量则从2004年的14.66万吨/年提高到2009年的41万吨/年,提高了1.8倍;年产焦炭大于100万吨的企业从2005年的48家发展到2009年的68家,增加了41.67%。而从2007~2008年前20家独立焦化企业的产量情况看,全部企业产量均已突破100万吨,前三名已经突破300万吨,其中,神华乌海涉足焦炭行业仅有两年,但是2008年焦炭产量已较前一年翻一番,接近300万吨。

    不过,根据此前山西省副省长任润厚的介绍,目前山西焦化产业长期粗放发展累积的矛盾和问题依旧十分突出,产能大但开工率低,2009年不足50%,2010年虽有增长,但也仅达到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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