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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市出台“发展总部经济意见”

    时间:2012-09-03 00:00:00  来源:  作者:

    南京市出台“发展总部经济意见”,今年起开设专项扶持资金,总部企业最高可获2000万元奖励

    为提升城市竞争力,近日南京市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总部经济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拿出“真金白银”及优惠政策,力促“十二五”期间全市总部企业数量年均增长15%以上,将南京打造成为副省级城市中总部经济发展的领先者和亚太地区新兴总部经济中心城市。

    今年开始,市政府将每年拿出一笔专项资金扶持总部经济,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获赠沉甸甸的“大礼包”。

    对经商务部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性公司,或经商务部认定的国家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将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南京新成立并在2年内申报成为总部的企业,最高给予2000万元奖励。对现有企业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意见》明确,新设立的企业总部在我市建设、购买、租用办公用房,可以享受不同档次的补贴。如,新购、自建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实际入驻人员人均1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每平方米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补贴总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在我市租房办公的,按实际入驻人员人均10平方米的标准补贴,第一年给予房租30%的补贴,第二、第三年分别给予20%的房租补贴。补贴总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新设立总部企业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在本市首次购买商品房的,三年内以其所缴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市、区县两级地方实际留成部分的50%予以奖励。总部企业交税地方留存部分增量、增速综合排名靠前的,市政府将对其一位主要负责人给予奖励。

    南京明确总部经济规划布局——

    服务业“进城”,制造业去开发区

    《意见》明确了南京市总部经济规划布局,在中心城区主要集聚现代服务业总部企业,在开发区则主要聚集高新技术产业、制造业总部。

    在中心城区,重点引进和大力培育金融保险、现代物流、软件和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商务服务、现代商贸、旅游会展、文化休闲等现代服务业总部企业,成为全市总部经济发展的中心区域。重点建设新街口—鼓楼、湖南路—新模范马路、河西新城、下关滨江、南部新城、浦口新城、麒麟科技园、徐庄等现代服务业总部企业集聚区。

    在开发区,重点引进和大力培育风电光伏装备产业、智能电网与电力自动化产业、通信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新材料产业、轨道交通产业、航空航天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总部企业,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总部经济发展的主要基地。

    和先进城市比尚有差距

    南京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占全省不到三成

    当前,全国各个城市对企业总部的争夺日趋白热化,但与国内先进城市先比,南京市总部经济的发展还存在不小差距。

    企业总部的能量有多大?市投促委相关人士举了个例子,在上海,通用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两家汽车产业链龙头企业总部落户浦东新区后,相继带来了近20家全球知名整车组装、汽车零部件、汽车研发等行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在该区形成了完整的汽车产业总部链,这充分显示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整合相关产业,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强劲的控制与吸引力。

    近期和南京市国电南自合资的ABB集团,其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设在北京,管理包括香港在内40多个城市的30家多家企业。ABB与国电南自的出资合作,需要经过北京市的商务、工商、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核准,投入南京的资金什么时候到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北京市相关部门对本地外商投资企业资金出入的权衡。

    经验证明,企业总部是信息、技术、人才、管理、市场等资源要素的集聚体和辐射源,能为一座城市带来巨大的税收贡献、消费带动、劳动就业、社会资本流动等多重效应,进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可据南京市相关部门的“摸底”,截至2011年9月底,只有来自12个国家或地区的31家跨国公司在我市设立地区总部,而全省的总数是109家,南京占比不到三成。令人遗憾的是,这里面居然没有一家符合国家商务部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认定即国家级。这种尴尬,直到去年底才打破,去年12月,南京终于引进了首家符合商务部标准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博西家用电器投资中国有限公司。这是江苏省通过商务部认定的第三家国家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另外两家在苏州。

    此外,与北京、上海相比,南京市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落户的政策措施也较为滞后,政策优惠程度明显弱于京沪两市。以上种种原因,最终促使南京市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快发展总部经济。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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