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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条”护航 首份民企境外投资指引发布

    时间:2012-08-29 00:00:00  来源:  作者:

    日前,国家发改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等13个部门制定并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境外投资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解读时指出,《实施意见》是我国首次制定和发布的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的综合性政策文件,其目的就是要针对企业“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推动民营企业境外投资又好又快发展。

    “走出去”亟待政策引导

    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实施“走出去”战略至今,在短短十多年的时间内,我国企业结合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带来的机遇与挑战,积极稳妥地开展境外投资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初步统计,截至2011年底,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累计3823亿美元,当年共对全球132个国家和地区投资651亿美元,居发展中国家首位。“十一五”期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累计2289.2亿美元,年均增速34.3%。

    在这一过程中,民营企业已经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力量。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年来非国有企业(主要是民营企业)占我国企业境外投资流量的比重不断上升,2011年已经达到约44%。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指出,当前,我国企业境外投资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有很多。如一些民营企业资金、技术、管理、国际化运营和防范风险能力与境外投资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境外投资中介服务体系还不成熟,与境外投资的要求和国际竞争者相比,境内企业相对规模小、实力弱,国际化专业人才匮乏,跨国经营经验和企业文化融合能力不足,缺乏长远规划,无序竞争甚至恶意竞争现象时有发生。加上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部分地区和行业境外投资风险有加大的趋势。

    为此,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实施意见》则是要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工作具体要求。

    18条政策措施促海外投资

    据了解,《实施意见》从大力加强宏观指导、切实完善政策支持、简化和规范境外投资管理、全面做好服务保障和加强风险防范、保障人员资产安全等五个方面提出了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的18条政策措施。

    具体包括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要加强规划指导和统筹协调,做好境外投资投向引导,促进企业提高自主决策水平,指导和规范境外经营行为;落实和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力度,深化海关通关制度改革;健全境外投资法规制度,简化和改善境外投资管理,改进和完善外汇管理政策;提升经济外交服务水平,健全多双边投资保障机制,提高境外投资通关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信息和中介等服务,引导民营企业实施商标国际化战略;健全境外企业管理机制,完善重大风险防范机制,强化境外人员和财产安全保障。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可以用三个字来形容《实施意见》的特点。一是“广”,涵盖了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的各个主要方面。二是“新”,体现了积极结合新形势、新情况,以开拓创新的态度来促进民营企业境外投资发展的工作思路。三是“实”,根据民营企业在境外投资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

    将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作为一个由13个部门联合发布的政策文件,《实施意见》中提出的政策主要内容,将由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在工作中进一步细化落实。比如,《实施意见》里提出“结合民营企业境外投资发展新情况、新形势,简化审核程序,进一步推进境外投资便利化”。国家发改委作为负责核准境外投资重大项目的主管部门,经国务院批准,去年2月已将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资源开发类、1亿美元以下的非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权限下放至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中央企业实施的上述境外投资项目由企业自主决策并报国家发改委备案,是改革开放以来对境外投资项目放权幅度最大的一次,进一步强化了企业投资主体地位。

    据介绍,相关部门也已经或将要通过出台专门文件等形式对《实施意见》中提出的主要政策进行细化落实,不断完善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的信贷、外汇、保险、财税、人员出入境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加快健全相应的政策促进体系、服务保障体系、风险控制体系。

    简化审批完善政策支持

    对今后一段时期的境外投资管理工作,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按照“要加强宏观指导,强化政策支持,简化审批手续,健全服务保障”的要求,不断进行改革和完善。

    一方面要更多地通过战略规划、产业政策、税收政策、外汇管理等经济法律手段,做好境外投资的宏观调控。另一方面,要按照程序简化、决策透明、管理高效的原则,不断完善现行管理程序,全面促进境外投资便利化。

    国家发改委根据企业反映和调查了解的情况,在减少限额以上境外投资项目申报环节、简化地方企业大型境外投资项目登记程序等方面针对性地提出了进一步简化管理程序的措施。

    《实施意见》还明确提出要做好境外投资的投向引导,完善境外投资产业和国别导向政策。

    据介绍,对国家鼓励的民营企业境外投资项目的政策支持,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在宏观调控、制订国内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进行国内产业重组和结构调整,以及国内配套项目立项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在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和境外投资设立企业核准时予以优先支持。二是在财税金融方面进一步充分发挥现行专项政策的作用,积极落实好企业境外缴纳所得税税额抵免政策,鼓励国内金融机构为民营企业境外投资提供多种方式信贷支持。三是在信息交流、领事保护、人员出入境等方面提供便利和协助,在政府及政府部门间的双多边合作机制下予以重点推动和支持。

    来源:中国工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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