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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棒”之后也要来点“胡萝卜”

    时间:2012-06-07 00:00:00  来源:  作者:

    5月25日《中国化工报》5版《工业污水再利用为何叫好难叫座》一文报道:

    工业污水具有水量多、污染物含量高、成分复杂、对人体健康影响大、治理难等特点,是我国水污染治理的重点和难点,而工业污水再生利用是企业实现治污、节水的最有效途径。

    但是,面对日益严格的用水、排污红线,工业污水再生利用还存在技术工艺设备复杂和扶植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由于成本过高,相关企业对此积极性仍然不足。

    业内专家指出,要解决制约工业污水再利用的成本问题,还需要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植,加大工业污水再生先进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同时完善适应再生水产业发展的制度体系。

    工业企业是我国水资源的主要污染源,将工业污水处理后再生利用,这对于水资源严重短缺的我国来说,显然是一件再好不过的事;对于企业,特别是用水量较大的石化企业而言,此举可以有效降低购买工业用水的支出,同时减少污水排放,按理说也应该有动力。可是,扶植政策的不到位,加之处理成本的高昂,打压了企业治理污水并再生利用的积极性。笔者以为,要解决企业排污问题,仅仅依靠环保部门行政“大棒”的压力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出台相关政策,对治污企业进行补贴,或形成市场激励,使企业看到治污“钱”景。

    不可否认,在现阶段我国的环保治理和监管,还是奉行“以罚为主”的政策。然而,尽管环保部门手握行政执法权力的法杖,但毕竟监管范围、监管能力有限,出现死角也是在所难免。而且目前,针对工业企业的环保工作常常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企业对于学习先进的治污技术可能没什么兴趣,但是投机取巧、蒙混过关的办法,蔓延速度却十分惊人,故而环保监管中出现漏网之鱼也是见怪不怪。

    在笔者看来,我国在环保治理方面固然要加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但若要从根本上改变我国企业污水偷排滥放、恶劣影响事故时有发生的现状,仅仅依靠行政“大棒”恐怕还不够。如果能将过去“猫抓老鼠”的环保监管改为政策支持下的市场激励,从“要我治污”改为“我要治污”,采取奖惩结合的环保管理模式,效果也许会事半功倍。

    市场激励是刺激企业减排治污的强心剂。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市场主体,企业面对真金白银的激励措施,减排治污的积极性自然会增加。目前国际上广泛推行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让减排的二氧化碳可以上市交易获得可观利润,给我国企业碳减排注入巨大的动力。遗憾的是,在污水回用等环保领域,类似的市场机制还不够完善,激励措施也还远未到位。

    笔者建议,除了给予污水回用企业相应的税收、投资领域政策支持之外,我国可以考虑采用较低起步价格的阶梯水价、按再利用污水量直接补贴企业、对污水再生利用的设备和能源支出进行减免等机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企业治理污水、利用再生水资源,而且可能比超标罚款的效果要好得多。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处于调转的关键时期,规模大、污染重、产能落后的工业企业依然占有相当的比例。事实表明,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是行不通的。以稀土为例,我国很多稀土矿山遭遇偷采滥挖,有些地区所需的环境恢复性治理费用远远高出开采稀土利润总和。如能将用于事后治理的费用,先期用作正规矿山环保开发的奖励,将可以形成良性循环,不仅能有效地保护环境,也会提高稀土的开发利用效率。

    因此,加大治污力度,完善环境监管,需要“大棒”的严惩,还需要“胡萝卜”的激励。政府相关部门应该摆脱以GDP为纲的发展思维,加大预算投入,出台激励政策,这不仅有利于治污境况的改善,实际上也有利于培育环保新产业,对我国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也将产生推动作用。

    来源: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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