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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省城乡居民医保争取明年统一

    时间:2016-07-26 08:47:13  来源:  作者:

    本报南昌讯 袁津晶、记者王欢报道:25日下午,我省召开了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新闻发布会,就我省制度整合的有关情况以及下一步的总体安排进行了通报。我省将在10月底前研究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规程。全日制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将以学校为单位,按学制年限在入学当年一次性为在校学生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并组织参保;其他居民(含中小学生)所在街道以社区为单位、所在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辖区居民以家庭整体(户口本上的人数)参保并代征代缴个人缴费。

    变化

    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与成年人统一

    据省人社厅副厅长、省社保中心主任侯仲华介绍,制度整合主要体现在筹资水平、目录范围、门诊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大病保障等方面。

    其中,在筹资水平方面,整合后,全省城乡居民按照统一的政策参保缴费,执行全省统一的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将未成年人的个人缴费标准从50元提高到120元,与成年人的个人缴费标准一致,从2017年1月1日起再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420元。

    原新农合参保者 用药范围将翻倍

    整合后,我省将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统一药品和医疗服务支付范围。目前,城镇居民医保的药品目录有2400多种,而新农合药品目录只有1100多种,两者相差一倍多,整合后原新农合参保人员用药范围将提高到2400多种。

    在住院医疗待遇方面,整合后,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将得到统一。比如报销比例上: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60%,原新农合参保人员在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了10个百分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上:一个年度内医保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五种特殊药纳入大病医保

    整合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统一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比如,目前城镇居民医保享受的五种特殊药品(甲磺酸伊马替尼[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治疗:恶性胸膜间皮瘤、非小细胞肺癌]、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注射液[治疗:非小细胞肺癌]、注射用曲妥珠单抗[治疗:乳腺癌]、注射用雷替曲塞[治疗:结直肠癌])将统一纳入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年度封顶线将不低于25万元。

    提醒

    过渡期按原制度就医购药

    在整合的过渡期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可先实行“双轨制”运行,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按原制度规定就医购药、按原支付渠道进行报销,争取从2017年起统一制度、统一经办管理、统一基金管理。也就是说,在整合过渡期间,城镇居民的医保卡和农村居民的参合凭证,都可以继续使用直到换发卡。

    新生儿参保 出生当年不需缴费

    新生儿在出生之后,其父母可带户口本、出生证明到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新生儿出生当年不需要缴费,次年开始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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