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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按规定提取准备金 紫金财险“吃”罚单

    时间:2019-08-22 20:58:12  来源:  作者:

    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22日电 因为未按规定提取准备金,紫金财险接到了银保监会的罚单。

    8月22日,银保监会网站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紫金财险因未按规定提取准备金被罚30万元;时任紫金财险精算责任人李全胜和时任紫金财险总经理助理何怀安分别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以及警告并罚款6万元的处罚。

    处罚决定书显示,紫金财险存在未按规定提取准备金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

    一、紫金财险湖南分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分公司)交强险、车险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余额长期为负值。湖南分公司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车险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余额分别为-113万元、-147万元、-1379万元、-888万元;其中交强险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余额分别为-24万元、-171万元、-1094万元、-1551万元。

    二、湖南分公司2018年4月末交强险未决赔款准备金为负值(-19万元),其中已发生未报告未决准备金余额为-2133万元。

    三、湖南分公司交强险、车险准备金长期提取不足。根据2018年9月30日的数据,对湖南分公司以往年度再保后未决赔款准备金进行回溯,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车险未决赔款准备金不利偏差金额分别为421万元、629万元、1139万元、1291万元;其中交强险未决赔款准备金不利偏差金额分别为189万元、373万元、1068万元、1725万元。

    四、紫金财险在准备金评估过程中存在手工调整湖南分公司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情况。其中2014年末,下调交强险600万元,商业险350万元;2015年末,下调交强险1100万元,商业险240万元;2016年末,下调交强险2000万元,商业险675万元;2017年末,下调交强险1800万元。上述手工调整均无明确合理依据。

    时任紫金财险精算责任人李全胜和时任紫金财险总经理助理何怀安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何怀安向银保监会提出陈述申辩,请求免予行政处罚,他认为:一是精算工作具有专业性,精算责任人应保证精算结果科学合理,公司精算责任人也多次强调其对精算结果负责并承担责任。二是精算责任人应对准备金评估报告负责。三是分管精算工作的总经理助理对准备金评估报告承担的责任应以管理责任为限。四是在得知湖南分公司准备金结果存在异常后,其已积极采取措施,并取得相应效果。

    经复核,银保监会认定如下:一是本案对李全胜的责任进行了追究。二是本案区分了何怀安和李全胜的责任。三是何怀安申辩所称“已积极采取措施,并取得相应效果”的说法无事实依据,2017年9月何怀安知晓紫金财险湖南分公司准备金数据异常的情况后,未采取有效措施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上述情况持续至2018年4月。

    综上,银保监会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决定作出如下处罚:

    上述未按规定提取准备金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对紫金财险罚款30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对李全胜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何怀安警告并罚款6万元。

    紫金财险2019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截图

    紫金财险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为25亿元。2019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紫金财险2019年上半年共亏损6581万元,亏损较一季度末增加151万元;本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68.45%,较上一季度有明显下降;在银保监会2019年第1季度分类监管评价中,风险评级也由A降至B。(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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