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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银保监局 发布保险消费提示

    时间:2019-09-11 06:52:27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李文龙报道针对开学季来临,近日黑龙江银保监局接连发布关于“学贷险”“学平险”的保险消费提示。

    据悉,“学贷险”全称为国家助学贷款信用保险,是银行将借款学生的还款信用作为保险标的进行投保的保险。“学贷险”有效扩大了助学贷款的发放范围,保证了贫困学生获得教育机会。

    在新生入学之际,针对想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黑龙江银保监局提示:一是仔细阅读贷款合同和保险合同条款,重点关注贷款额度、还款方式、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等内容。二是助学贷款分为就学地和生源地两种类型,分别指通过就读学校和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局申请贷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不需交任何费用,勿相信要求缴纳费用的中介代理,谨防上当受骗。三是银行投保后,如果借款学生连续3个月或每累计6个月未履行还款义务,保险公司将先行向银行赔付,再向违约学生追偿。学生需提前做好还款计划并按时还款,避免因为逾期影响就业以及个人征信。

    “学平险”(即学生平安保险)是保险公司专门针对在校学生(含幼儿园)开发的一款综合保险,承担身故、伤残、意外医疗费用补偿及疾病类医疗费用补偿等责任,能够帮助家庭分担学生意外、疾病等风险。

    黑龙江银保监局提醒消费者,虽然学平险是一种低保费、高保障的特殊险种,但并非国家强制性保险,是否购买学平险,购买哪家保险公司的学平险,消费者可自由选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

    另外,学平险投保人资格和保险金额有限制。根据保险法规定,未成年学生投保学平险只能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作为投保人,而且保险金额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投保后,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的内容,了解“保了什么”和“不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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