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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区将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并轨

    时间:2016-09-30 11:26:00  来源:  作者:

    本报乌鲁木齐9月29日讯(记者张云梅)按照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时间表、路线图,2017年年初,我区试点地州市将完成制度并轨,最晚2017年6月全部完成;其他地州市2016年年底前出台整合工作方案,2017年启动双轨运行,2018年年初全面完成制度并轨。

    9月28日,自治区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对我区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今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各地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自治区将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列为今年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出台了《自治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确定按照循序渐进、成熟一个、整合一个的原则,总体上分启动准备、双轨过渡、平稳并轨三个阶段有序推进,并选取博州、哈密市和克州进行试点。

    今后,我区将从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大局出发,既要考虑制度的公平性,又要保证基金的可持续,把城乡居民最为关心的筹资政策和保障待遇问题衔接好。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守底线、可持续的原则,同步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整合,同时做好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的衔接,进一步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并发挥商业保险作用,构建完善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在现有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目录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和基本药物制度有关规定,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目录并动态调整,做到种类基本齐全、结构总体合理。

    我区还将加强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建设,发挥社区、村委会协管作用,健全城乡医保经办服务网络。同时,还将利用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形成的农村三级卫生医疗服务网络,进一步扩大定点服务范围并完善定点协议管理,通过完善信息系统实现网络互联,为参保人员就医结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在优化经办流程方面,我区将打造城乡一体化经办服务流程,将城镇精细化管理与农村简约化管理特点相结合,科学规范经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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