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财经资讯 > 保险信托 > 广东2020年实现城乡医保并轨 基本险支付比例不低于80%
  • 广东2020年实现城乡医保并轨 基本险支付比例不低于80%

    时间:2016-10-11 09:31:54  来源:  作者:

    省人社厅网站10月10日发布《广东省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改革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本次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整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2016年,有条件的市可启动试点。到“十三五”期末,全省全面建立城乡一体化医保制度,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险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统一为不低于80%。

    一体化医保包括基本险和补充险

    城乡一体化医保制度原则上由基本险和补充险构成。《意见》显示,基本险是主体制度,确保参保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补充险是辅助制度,可在基本险的基础上为参保人提供补充待遇,确保原职工医保待遇不降低。

    《意见》显示,基本险、补充险的具体缴费比例由各市根据实际确定,逐步统一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基本险缴费标准。原则上用人单位或财政与个人的分担比例约为75%∶25%。为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可将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下调到5.5%左右。有条件的市可探索与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相挂钩的筹资机制。

    其中,职工参加基本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以本人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城乡居民参加基本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以职工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异地务工人员学龄前子女,由本人缴费。

    在基层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不低于90%

    《意见》称,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贫困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以及低收入重病患者等困难居民参加基本险,由财政全额补助;在本省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参加基本险,享受同等财政补助政策。

    《意见》显示,逐步提高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到“十三五”期末,职工和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统一为不低于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8倍。

    此外,《意见》要求完善医保差别支付政策。在不同级别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不同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原则上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差距在10个百分点左右,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付比例不低于90%。

    广东2020年实现城乡医保并轨 基本险支付比例不低于80%

    广东2016年度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标准:上限16575元 下限2906元

    记者10月10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根据省统计部门有关职工和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统计数据,2016社会保险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标准已确定,上限为16575元,下限为2906元。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布2016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的通知》,《通知》称,本次公布的上限和下限标准从2016年7月1日起执行,已按原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预收的,要从2016年7月起将应收数与预收数进行对比结算,按规定缴纳差额部分,缴纳费款的缴款期限统一延至2016年12月31日。

    《通知》同时发布广东省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525元。

    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明年起“二合一”

    国家人社部9日发布《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通知》,明确提出年底所有省(区、市)出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两保合一”整合方案,在2017年开始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据悉,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云南、陕西、青海、宁夏、新疆等在内的20省份出台了方案或已全面实现整合。

    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宁夏、青海和新疆等已全面实现制度整合。河北、湖北、内蒙古、广西、云南等省份明确将从2017年起执行,北京则明确2018年1月实现“二合一”。

    “两保合一”后,各地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数目、医保药品的目录范围都出现明显扩大。

    另一方面,医保报销比例也会出现增长。受益于“待遇就高不就低”原则,参保人员特别是农村居民的医保报销比例将会显著提高。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