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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昌城乡居民医保本月开始缴费

    时间:2016-10-10 08:06:34  来源:  作者:

    本报南昌讯 记者王欢报道:9日,记者从南昌市人社局获悉,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从本月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据介绍,如果是新参保的居民,可持户口本、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到就近的社区或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办理参保登记,凭医保个人编号到银行缴费。

    其中2016年已参保缴费的居民,需要补交2016年个人少缴的30元,同时,2017年缴费的150元,共需缴费180元;2016年应保而未参保缴费的居民,需要补交2016年的个人缴费150元,以及2017年的缴费150元,共需缴费300元。

    另据介绍,符合规定的城乡居民中断缴费参保后续保时需补缴中断期间个人应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起算时间为2016年),办理中断续保的时间仍为每年的最后一个季度。缴费中断期间不能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的城乡居民按规定补缴费用后,自补缴费用的下一年度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其中,新生儿出生之日起视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需在出生后六个月之内办理参保手续。同时,家庭整体参保的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老年人,需于缴费时间内持相关证件到就近的社区或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审核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续保手续。

    此外,参保城乡居民办理入院手续后的48小时内,须到医院医保办进行医保刷卡登记,并于出院当日直接在定点医院刷卡直补。无特殊原因,不在医院刷卡直补的视为放弃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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