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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寿险就看内含价值

    时间:2016-10-17 15:09:51  来源:  作者:

    寿险公司真正的清算价值是内含价值。出于特殊的会计处理原则,寿险公司的净资产远低于其内含价值。

    本刊特约作者 草帽路飞/文

    净资产是一家公司的清算价值,然而对于寿险公司来说,其清算价值远不止报表净资产这么简单。寿险公司的真正清算价值是其内含价值,且内含价值远大于其净资产。

    一张寿险保单的平均存续期间长达十几年,有的甚至超过几十年。以分红险保单为例,在整个保单存续期间,保险公司每年都可利用投保人保单里的现金赚取投资收益,同时将一部分收益返还给投保人,剩余部分就是寿险公司每年的毛利润。也就是说,一张保单每年都会为寿险公司贡献一定比例的盈利。

    而除去对投保人的分红及理赔,一张保单最大的成本就是其获取成本,主要是支付给保险代理人的营销佣金。保单获取成本必须在第一年确认为营销费用,一张首年寿险保单在扣除营销费用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之后往往是负值。这体现在寿险公司财务报表上,往往就是新单做的越多,当年的亏损就越多。寿险新保单对寿险净资产的当年贡献不仅没有,而且往往是负值,进一步拉低了寿险公司的净资产。

    而内含价值计量法,会根据各种合理假设综合考虑寿险新单未来若干年份将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并将这些净利润采用合理的折现率假设折算为当年的内含价值。在扣除营销费用后,寿险新保单的当年内含价值是正的。

    因此,只要寿险公司每年持续获取新保单,那么新保单对其净资产和内含价值“一负一正”的反向作用,决定了第一层面上“寿险公司内含价值远大于其净资产”。

    寿险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最主要的负债是其“寿险责任准备金”。出于审慎经营的原则,寿险公司的责任准备金计量往往过于保守,这就导致本该当期释放的大量净利润不能如期释放。延迟释放的净利润不能在当期财务报表中体现为净利润,也就无法计入净资产。

    中国寿险公司长期寿险责任准备金负债的计量大多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编制的“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基准收益率曲线”为基础,加上税收及流动性溢价确定折现率假设。折现率假设越低,准备金的数额就越大。根据会计恒等式,寿险公司准备金负债的增加,必然导致其净资产的减少。

    以中国平安(601318,股吧)为例,2015年准备金负债计量采用的折现率假设为3.55%-5.29%(2014年为3.95%-5.50%)。由于折现率假设的变动,中国平安税前净利润较上年度减少了231亿元,同时其寿险责任准备金负债相应增加了231亿元。

    而在内含价值计量法下,保险公司投资资产的未来投资收益率假设一般为5.5%。也就是,内含价值计量法下假设寿险公司保单未来的盈利能力是5.5%,而现行会计准则下假设寿险公司保单未来的盈利能力介于3.55%-5.29%之间。可见现行会计准则低估了保险资金未来的盈利能力,必然需要计提更多的准备金负债,导致净资产的降低。这就决定了在第二个层面上“寿险公司内含价值远大于其净资产”。

    从保费角度来看,导致寿险公司内含价值远大于其净资产的最主要原因还是期交续期保费未来的盈利能力不能在当期会计报表中体现。现行会计准则不能将其确认为当期营业收入,也就无法在当期确认相应的准备金负债及盈利。或者说期交保单未来年度的保费流入对当前寿险报表净资产的影响为零。

    而在内含价值法下,期交保单未来年度的保费流入及其未来可能产生的净利润都将被考虑在内,并通过一定的折现率折现为当期的内含价值。

    比如,小明同意明年初借给我100元钱,期限一年,利息3元。小丽同意明年初跟我借100块钱,期限一年,利息5元。那么问题一:我明年年底是不是能赚2块钱的利差?问题二:我是不是现在没有任何投入明年年底就赚了2块钱的利差?问题三:若按照10%的折现率来算,我是不是相当于没有任何投入,今年年底就赚了约1.8元?问题四:如果我是一家公司法人,按照现行的会计准则,今年的净资产是不是0,今年的净利润是不是0?以上问题的答案都是肯定的。而在内含价值法下,这1.8元将确认为今年的内含价值。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作者微信公众号:caomaolufei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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