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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三季财险企净利同比减200亿 24家公司净利为负

    时间:2016-11-10 01:46:01  来源:  作者:

    62家财险公司有38家净利润为正24家为负

    承保端整体稳定,投资收益下滑

    前三季度,产险公司预计利润总额482.44亿元,同比减少200.40亿元,下降29.35%。这是保监会近期披露保险业经营情况公布的数据。《证券日报》记者根据公布了前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财险公司统计,62家财险公司中,38家公司净利润为正,24家公司净利润为负。同时,由于受业务规模以及车险竞争的影响,部分险企或面临较大的流动性压力。

    投资收益下滑是主因

    “从承保端的情况来看,今年前三季度整体比较稳定;但在投资端,今年前三季度与去年同期相比有很大的降幅,整体净利润也因此呈下降态势。”某财险公司负责人对前三季度的净利润变化如此分析。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学系主任王绪瑾认为,财险公司净利润下降主要受两方面因素影响,一是投资收益明显下降;二是今年的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较为严重,这对车险、农业保险等财产险业务的影响较大。承保和投资两端都承受着较大压力。

    根据安诚保险披露的信息,该公司的年化投资收益率预算值为8.91%及以上,实际二季度的年化投资收益率为2.69%,三季度的年化投资收益率为3.7%。“受利率下行叠加股市低迷影响,保险行业投资收益均同比下滑明显。”该公司表示,其收益率与行业数据相当,尽管三季度的收益率有较大改善,但距离预算值仍有较大差距,“四季度须继续加大追赶。”

    记者根据公布了前三季度所有偿付能力报告的财险公司统计,62家财险公司中,38家公司净利润为正,24家公司净利润为负。分季度来看,62家财险公司一季度整体净利润约为107.6亿元,二季度净利润约为172.3亿元,三季度净利润约为133.9亿元,整体保持着较为平稳的态势。

    在承保端方面,保监会表示,今年前三季度,财产险业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6370.58亿元,同比增长7.78%,增幅同比下降2.88个百分点。其中,车险业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4903.68亿元,同比增长9.28%。在赔付方面,前三季度财产险业务赔款支出3321.5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29.40亿元,同比增长14.85%。在保险全行业资金运用收益方面,今年前三季度,行业实现资金运用收益4828.76亿元,同比减少1139.74亿元,下降19.10%。资金运用收益率3.95%,同比下降1.97个百分点。

    作为保障民生和服务“一带一路”的重点险种,前三季度,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和工程保险市场发展良好,这三类险种的原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360.06亿元、280.74亿元和77.1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82%、19.89%和10.55%。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由于受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农业保险公司的净利润情况并不乐观。数据显示,前三季度,阳光农业相互、中原农险、国元农险等农业保险公司的净利润均呈亏损状态,尤其是第三季度的亏损状况较为严重。

    部分险企现金流承压

    流动性风险是保险行业非常关注的风险,根据财险公司披露的偿付能力信息,三季度,大部分险企认为流动性风险可控,但部分公司也意识到,在一定的压力情景下,可能面临一些流动性风险,并为此采取相应措施。

    某大型财险公司表示,在基本情景与压力情景二下净现金流为正,表明该公司在基本情况下现金流情况良好,但在压力情景一下净现金流为负。“说明保费收入是经营端现金收入的重要来源,对公司整体现金流有重要影响,我公司紧密监控保费达成情况保障现金流稳定,同时,当发生保费收入下降的情况,将启动应急机制,采取回购等方式稳定现金流。”该公司表示。

    业务增长的压力已经在部分公司身上有所体现。

    “由于公司业务规模负增长较为严重,经营性现金流为负。”某外资财险公司表示。经营性现金流对流动性风险整体将产生影响,不过该公司称在年初预算和季度监控中均考虑到了此问题,该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另一地方性财险公司表示:“由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入出现负数,因此公司提升保费规模和质量、增强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流动性需求。”数据显示,截至三季度末,该公司累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25231.05万元,同比减少1.70亿元,主要是由于“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上升所致;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为2720.84万元,同比增加505.31万元。综合流动比率3个月内、1年内、1年以上分别为122.55%、84.58%、124.78%。

    值得注意的是,在车险费改的背景下,部分险企出现了以下现象:实际车险综合成本率与报送保监会的车险预期综合成本率发生重大偏离。为此,保监会对这些公司出具了监管函。

    例如,某车险公司的浙江分公司以及另一财险公司的宁夏分公司都出现了同样的问题。对此,保监会的监管要求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责令相关公司在相应地区停止使用现行车险条款费率;二是要求相关公司对相关商业车险费率方案进行修改,并在经保监会批准后方可使用;三是要求相关公司高度重视商业车险产品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保监会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业内人士表示,在车险费改实施之后,市场竞争更为激烈,一些财产险公司为了抢占市场、做大规模,不仅把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都按最低标准计算(业内称“双85”系数),并且手续费和佣金之战愈演愈烈,最终造成车险的实际综合成本率远高于报送保监会的预期数值,对公司的持续健康经营带来巨大压力,也将对其偿付能力充足形成挑战。因此,费改之后险企的车险经营情况值得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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