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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保扶贫,大病最高限额提至5

    时间:2016-12-08 14:39:00  来源:  作者: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王晓迪通讯员夏天王卓)记者从济南市社保局获悉,日前,济南市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居民医保精准扶贫政策,市社保局也同时启动了居民大病保险有关追加补偿工作。新政规定:凡符合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条件的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均可享受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减半,医疗费用每段补偿比例提高5%,年度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的精准扶贫政策。该政策将惠及济南市19.6万名农村贫困人口。

    据了解,济南市精准扶贫新政自2016年起实施,市社保局目前正根据扶贫办提供的各县(市)区贫困人口名单,统计有关人员年内累计发生的住院和门规医疗费用。达到居民大病保险追加补偿条件的,市社保局将联合县(市)区、乡镇医保经办机构和人力资源保障中心通知贫困人口领取有关待遇。据统计,本年度居民大病保险追偿工作将涉及近4000名农村贫困人口。截至目前,市社保局已经通知1158人领取追加补偿款项,已补偿金额近300万元。市社保局将根据扶贫办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名单,尽快统计在册人员本年度医疗费用,计算并发放追偿待遇。符合条件的人员无需主动申请,只需根据参保所在地医保部门通知领取即可。

    贫困人口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追加补偿政策自本年度开始执行,有关人员2016年1月至今的住院和门规医疗费用都在统计范围内。因为新政降低了农村贫困人口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提高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所以,本次追偿工作主要内容是根据贫困人口医疗费用额度,计算起付标准差额,医疗费用报销差额和原30万的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应报销部分差额。今后发生的费用在出院(门规诊疗)结算后,可按规定同步办理,无需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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