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财经资讯 > 保险信托 > 跨区域养老也可享医保
  • 跨区域养老也可享医保

    时间:2016-12-15 02:51:00  来源:  作者:

    记者 闫峥

    支持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的医养结合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强化信息互通、人员交流和技术协作,北京户籍老年人跨区域养老发生的医药费用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昨天,记者获悉,北京市卫计委下发《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明确了10大项51小项医养结合重点工作。

    八成医院开设

    老人就医绿色通道

    意见明确,2017年,北京市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初步建立,符合需求的专业化人才培养制度基本形成,建成一批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与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逐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高龄、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

    继续推行预约挂号和分级诊疗,8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95%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到2020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争覆盖到本市常住老年人群,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各区每千常住人口康复护理床位数达到0.5张,为失能老年人等服务的护养型床位数达到养老总床位数的70%。

    养老助残卡

    可支付医疗服务费

    意见提出,北京市各区至少在1家医疗机构设置养老需求综合评估中心,可在有条件的街道(乡镇)设立养老需求综合评估站。

    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居家高龄、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等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发生的医药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北京通-养老助残卡”、“北京通-残疾人服务一卡通”可用于支付医疗服务费用。

    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为本市常住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年为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至少提供1次免费健康管理服务。统一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采购目录,实现各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试点探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多渠道配送。在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试点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等4类疾病的老年患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享受稳定期常用药品长处方。信报记者 闫峥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