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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选证券投资类信托

    时间:2016-12-16 09:30:58  来源:  作者:

    #记者李茜#

    随着资产荒蔓延,作为高端理财主要工具的信托投资也开始重新布局。11月以来,证券投资类信托产品升温,引起投资者广泛关注。不过,业内人士提醒,由于证券投资信托更看重主动管理能力,同时重视浮动收益,选择合适的产品就成了投资者需要做足的功课。

    证券信托成立规模大涨

    据了解,11月证券投资类信托成立规模大涨190%,占比也从1.06%上涨至2.33%。业内人士表示,证券类信托产品的回暖,源于随着A 股市场震荡回暖,场外资金流入有较明显增加,原因更多是基于客户对资本市场的配置需求提升所致。

    中航信托宏观策略总监吴照银分析,过去一年多来,房地产市场火爆,除了楼市去库存政策影响,也有股市去杠杆等因素影响。在当前房地产市场被严密调控的背景下,部分原本投入楼市的资金转而流向证券市场。用益信托研究员帅国让也指出,针对目前楼市政策收紧,资金将部分回流至二级市场,这其中就包括证券投资信托。

    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三季度证券投资信托规模为2.84万亿元,占比17.72%,比2015年三季度的2.67万亿元增长6.37%,环比2016年二季度的2.7万亿元增长5.19%。在证券投资中,三季度的债券投资规模为2.03万亿元,占比12.70%,比股票的0.48万亿元(占比2.98%)和基金0.33万亿元(占比2.04%)多得多,使债券成为证券投资信托流向的最大部门。

    主动管理模式升级

    不过,与以往成立的产品设计有所不同,目前证券投资模式更偏稳健,同时创新产品不断。今年成立的证券投资信托中,定向增发、并购重组等类型产品有所增多。

    专家指出,在信托公司逐渐收缩传统通道类证券投资信托业务的背景下,证券投资信托产品呈现业务模式多元化发展趋势,定向增发、新三板、FOF/MOM等产品将迎发展机遇期,证券投资信托业务将从最基础的通道类模式向主动管理模式升级。

    目前,从证券投资信托的产品结构来看,主要分为伞形信托、结构化信托和阳光私募通道类信托,伞形信托和结构化信托本质上是借钱给投资者放大杠杆投资,受去年下半年以来清理场外配资的影响,伞形信托和部分结构化信托已基本停止。此外,随着证监会2012年以来政策放松,基金子公司和券商资管全面介入资本市场,导致信托公司通道类业务竞争加剧,证券投资信托在价格和效率上都失去优势,竞争力日趋下降。总体来看,通道类证券投资信托将逐渐收缩。

    《中国信托业发展报告(2015―2016)》指出,展望未来,大部分信托公司都将加大对浮动收益类产品的投入,研发更多元化的产品线,努力挖掘新的业务增长点。随着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迅速发展,债券市场、股票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等都有可能成为信托业务发展的重点方向。因此,可以预见未来会有更多信托公司在证券投资信托领域以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平台,向主动管理转型。

    在此背景下,定向增发、股票质押式回购、并购基金、大股东增持、新三板投资等业务模式,为上市公司企业及非上市公司企业提供全产业链的资金解决方案,将更多出现在投资者面前。有信托公司人士表示,由于定向增发价格较上市公司股价有一定折扣,参与定向增发风险较低。最重要的是,从中长期来看,中国资本市场牛市基调不会改变:首先,中国进入到降息和降准周期,流动性整体宽松,这有助于提升投资者风险偏好,政府也在努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将会形成正循环,从而推动市场估值扩张;其次,政府和社会对互联网等新兴产业逐渐开始认可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中国经济转型将从微观层面开始,并向国家层面升华,最终摆脱靠单一投资驱动的多元增长;此外,未来几年,中国供给侧改革、国企改革等利好政策将会逐步兑现;沪港通和深港通的开通,以及中国A股加入MSCI指数,在为资本市场注入境外长期投资资金的同时,将丰富中国A股市场的投资者结构,开启A股估值体系的国际化,进而推动A股市场更加健康发展。

    选择产品有讲究

    由于证券投资信托更看重主动管理能力,同时重视浮动收益,选择合适的产品就成了投资者需要操心的功课。

    业内人士指出,对投资者而言,如果以前认可固定收益类信托,则风险偏好应属稳健型,不建议参与证券投资类信托,因为这类信托多为浮动收益,预期收益率不可预知。但如果是风险偏好型投资者,或者对证券投资较为了解,也认可信托公司的投资能力,则可加大证券投资类信托的配置比例。

    如果投资者有意愿投资证券类信托产品,挑选产品时一定要注重信托公司的实力,将其以往在证券市场的投资水平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同时,投资者选择证券类信托产品时,要注意该计划的资金配比情况、止损点的设置以及次级受益人的实力。

    具体到定增类证券信托,如何选择也有讲究。首先,考虑定增股票质地。由于定增股票锁定期满后进行变现的处置收益是投资者的第一利益来源,因此判断定增股票未来的走势非常重要,股票的价格随行就市,影响因素包括宏观经济、行业状况、上市公司本身内在情况等。投资者应尽量在大盘低位时投资这类信托产品。由于定增产品在牛市中较易获利,熊市中亏损居多,因此在大盘低位进入,经过长达一年的锁定期,市场开始好转的概率较高。

    其次,由于行业对定增股票未来走势有至关重要的影响,不同行业定增信托产品的收益也存在显著差别。2006年至2010年,金融服务业定增项目平均收益超过400%,是总体平均收益的3倍以上,而2007年、2008年发行的商业贸易、交通运输行业定增产品曾一度出现负平均收益,因此熊市环境下尤其要警惕这类行业的风险。投资者可根据上市公司近期发布的年报等公开可查数据,判断该上市公司实力状况,主要关注其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市盈率等指标,并与行业平均值相比较。

    第三,看产品的结构化比例和补仓条款。结构化设计加强了此类产品中次级信托资金对优先级信托资金的保障作用,投资者需关注该比例的大小,通常优先次级比不高于2:1,对于定向增发股票取得价格较之市价没有折扣或折扣较小(低于10%)的,该比例需适当调低。另外需注意是否存在补仓条款,即股票价格下跌至补仓线以下时,要求次级受益人追加保证金的条款。通常补仓线须完全覆盖优先级信托资金及预期收益,并在此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由于定向增发信托产品在锁定期内无法变现,通过结构化和补仓条款设计,可以一定程度上防范股价下跌给优先级受益人带来的风险。

    同时,要关注交易主体实力。此类产品的交易主体根据不同的交易结构,可能会涉及到次级受益人、投资顾问或者担保方。投资者需根据其在产品中充当的不同角色来分别判断,如对于次级受益人和担保人需关注其财务实力,即资产负债情况、资金调度能力等。对于投资顾问则需更多关注其投资水平,要了解其历史业绩、拟采取投资策略、团队核心成员及项目储备情况等。

    除此之外,投资者还需关注资金信托合同中关于锁定期结束后标的股票变现的约定,是否有止损、止盈条款,即当股票价格低于止损线或高于止盈线时,受托人有权强制进行变现操作。并且,因为定向增发信托存在增发未成功的风险,需关注信托合同中关于发生此类情形时信托资金的退出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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