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莆田5月23日电(通讯员 蔡振武 王琳琳)张某入室盗窃被发现后,持刀刺伤屋主母子二人。近日,由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抢劫案,经城厢区法院一审判决,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年。
去年十月底的一天,张某在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踩点时发现有一户人家门口放着一个闲置的竹制楼梯,便选定了作案目标。次日凌晨一点多,张某随身携带水果刀,通过竹制的楼梯爬上二楼通过窗户进入林某家中。进入屋内后,张某先将一楼二楼的电源总闸关上,之后逐间屋子搜查。当张某来到二楼最角落房间时,突然听到林某与其儿子小明在房内谈论地板上的脚印,张某惊慌躲在门口,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防备着,林某刚一进屋,张某慌张捅向林某,小明听到争斗声赶到房间,看到林某被捅到在地还来不及反应也被张某捅了两刀。随后张某又抢走一部手机后逃离林某家。第二天,张某在家中被抓获。
经审查认定,张某在林某家中盗窃完笔记本电脑及70余元钱后被发现,其为了抗拒抓捕使用水果刀刺伤被害人林某及其儿子小明,逃跑过程中抢走一部手机,涉案金额共价值人民币三千余元。
经鉴定,被害人林某身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小明身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故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并且认定为入户抢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