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咸宁9月6日电(通讯员吴戈 黎小明)由于未做好安全防护造成基础沟槽一侧土方突然坍塌,两施工人员被埋致死。近日,湖北省通城县检察院依法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对该项工程的承包商舒某某提起公诉。
今年2月10日,犯罪嫌疑人舒某某承包了通城县某公司仓库改造工程。工程施工期间,舒某某组织施工人员在该公司挖掘了一条长7米、宽4米、深4.5米的库房基础沟槽。3月7日16时许,在没有做好安全防护的情况下,两名施工人员下基础沟槽作业,突遇沟槽一侧土方坍塌被深埋其中。尽管舒某某立即组织其他施工人员紧急救援并打电话报警,但两名施工人员从泥土中被挖出来时均无生命体征。同日,舒某某主动到案接受公安机关调查。事故发生后,舒某某分别赔偿两被害人近亲属68万元、72万元。
该院审查该案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舒某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建筑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基础沟槽土方坍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致两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