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15日讯(记者 张璐)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及有关部署要求,确保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近日,黑龙江省就做好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紧急通知。
当前,全省正处于主汛期,受台风“利奇马”和“罗莎”影响,我省大部分地区将会有一次较大降雨过程,局部有大暴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已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防汛形势十分严峻。各地要立即组织对辖区内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大型露天矿山、尾矿库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凡不具备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条件的,必须立即采取停产(停止运行)撤人措施,确保非煤矿山企业生产、防汛工作绝对安全。待防汛应急响应取消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恢复生产。排查及采取停产撤人情况于8月15日10前报省应急管理厅工贸处。
雨情汛情就是命令。各地要严阵以待、严守职责,立即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和企业,指导检查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度汛工作。要督促基层和企业加强值班值守和24小时巡查检查,保证第一时间发现险情、上报险情。要加强抢险队伍、救灾物资物料调度和准备,做到队伍待命、物资靠前、处置得当,严防发生次生灾害事故。
主汛期间,实行安全防汛工作日报告制度,相关企业每天要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安全防汛巡查检查情况,市(地)应急管理局汇总后于每日10时前上报省应急管理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