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6日讯 8月5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肇州县城内及县城周边乡镇设置了27处电子警察、卡口设备。从8月20日开始使用。
提醒广大驾驶人遵章守法驾驶,避免因闯红灯、驾车接打电话、逆行等违法行为,被电子警察抓拍、处罚!

主要路口电子警察、卡口设备位置
1、十字街灯岗
八厂街与油田路交叉路口;
2、东门灯岗
八厂东街与东环路交叉路口;
3、东二灯岗
八厂东街与油建北路、油建南路交叉路口;
4、东三灯岗
八厂东街与井业路、十厂路交叉路口;
5、西门灯岗
八厂西街与西环路交叉路口;
6、西二灯岗
八厂西街与华海路、中亚路交叉路口;
7、西三灯岗
八厂西街与大庆路、振兴路交叉路口;
8、南门灯岗
油田南路与南环路交叉路口;
9、交通局灯岗
南环西路与中亚路、学府路交叉路口;
10、南二灯岗
油田南路与之平街、文化街交叉路口;
11、南三灯岗
油田南路与祝三街、清华街交叉路口;
12、南四灯岗
油田南路与民政街、发展街交叉路口;
13、北门灯岗
油田北路与北环路交叉路口;
14、北二灯岗
油田北路与德明街、文明街交叉路口;
15、北三灯岗
油田北路与跃先街、与庆丰街交叉路口;
16、北四灯岗
油田北路与国志街、富民街交叉路口。
县城周边及乡镇各路口路段电子警察、卡口设备位置
1、双发岗
绥沈路与绥沈路肇州支线交叉路口;
2、兴城灯岗
绥沈路与同昌路交叉路口;
3、拘留所灯岗
绥扎路与X250县道交叉路口;
4、托古路口
绥扎路与绥沈路-肇州路交叉路口;
5、丰乐灯岗
宋朝路与绥扎路交叉路口;
6、青马湖大桥灯岗
绥沈路-肇州公路与肇州-青马湖路交叉路口;
7、万宝灯岗
绥沈路-肇州路与绥沈路T型路口;
8、丰乐十字街灯岗
丰乐镇十字街路口;
9、朝阳沟灯岗
朝昌路与朝阳沟-下沟路交叉路口;
10、兴城客运站灯岗
兴城客运站十字路口;
11、永乐中心街灯岗
永乐镇十字街路口。
这些路段禁止停车
同时,为了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肇州县交警大队对城区主要路段,违停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提醒广大驾驶人注意,这些路段禁止停放机动车:
(一)肇州县城内八厂街、油田路、南环西路、之平街油田南路至油建南路路段(原南二道街市场步行街)禁止停车;
(二)交叉路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隧道、陡坡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禁止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外禁止停车;
(四)人行道、人行横道不得停放机动车,但是按照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县城内这些路段对一些车型禁行
(一)肇州县城内八厂街、油田路、南环路、西环南路、之平街油田南路至油建南路路段(原南二道街市场步行街)、东环南路禁止三轮摩托车、三(四)轮电动车通行;
(二)肇州县城内八厂街、油田路、南环西路、之平街油田南路至油建南路路段(原南二道街市场步行街)禁止畜力车、拖拉机、大中(重)型货运机动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通行。特种车辆(如垃圾清运车、专用工程抢险车)除外。
据了解,凡在上述路口、路段有闯红灯、闯禁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压线、逆向行驶、不系安全带、驾车吸烟、驾车接打电话、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按照道路交通指示,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