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3日讯(李昌 记者 唐继厚)7月19日10时许,正在国道G0221宾县三宝路口执勤的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常安中队民警发现,一辆黑色捷达轿车的驾驶员涉嫌无证驾驶,且该车辆还存在其它问题。民警遂将车辆扣押,并将驾驶员传唤至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经审理查明,驾驶人张某鹏,现年35岁,宾县宾安镇人,驾驶车辆为一款2012年的黑色捷达轿车,检验截至日期为2019年4月30日,至今未检车,且该车辆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民警通过查询发现,该车共有85条违章记录,罚款8750元,记分206分。
张某鹏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警方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二千元的处罚。张某鹏驾驶的车辆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被扣留,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张某鹏驾驶的机动车未按时检验,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罚款二百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