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湖北新闻 > 因道路堆放杂物,受伤或受损了,谁来担责?| 民法典解读侵权编
  • 因道路堆放杂物,受伤或受损了,谁来担责?| 民法典解读侵权编

    时间:2021-01-24 16:09:00

    来源:长江日报-长江网

    作者:耿珊珊

    长江日报-长江网1月24日讯(记者耿珊珊)有人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谁应当承担责任?民法典明确规定,此种情况下,道路管理人如不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天晚上,刘某驾驶摩托车行至省道某路段时,经过堆放在道路右侧的沙石堆后侧翻,左手及头部严重受伤,损失共计32万元。经查,事发路段的沙石系王某前两日堆放,用于装修房屋,占用右侧车道两端既未摆放任何警示标志,或采取防护措施,亦未经该路段公路局许可。

    民法典第1256条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万商天勤(武汉)律师事务所刘磊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道路管理人在无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情况下,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案系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王某作为侵权人违法占用公路堆放沙石导致刘某受伤,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公路局作为该路段的主管单位,负有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但公路局未及时发现、处理,管理上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对刘某的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应特别强调的是,如果刘某对自己受伤也存在过错(如酒后驾驶、未按规定戴头盔等),则会减轻王某及公路局所应承担的责任。

    法律小贴士>>

    受害人有过错,可减轻行为人责任

    刘磊律师表示,本案责任的划分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过错责任原则中,不仅要考虑行为人的过错,往往也会考虑受害人的过错或者第三人的过错。如果受害人或者第三人对损害的发生也存在过错的话,则要根据过错程度来分担损失,因此可能减轻甚至抵消行为人承担的责任。

    【编辑:朱晨颖】

    (作者:耿珊珊)

    关键词:
    最近更新
  • 约800件墨西哥和秘鲁藏品亮相北京
  • “两岸非遗名师对话”举行 共话融合中创新
  • 一捧泥土进课堂:天津泥人张彩塑的非遗传承新路
  • 老旧小区改造后屋面防水岩片全部脱落 中豫(天津)建设工程公司因使用不合格材料被罚
  • 桑火尧个展亮相浦东美术馆 展出52件新作
  • 光明肉业旗下上海梅林食品 特种设备检查被要求整改
  • 牛肉干检出违禁物氯霉素 重庆莉莱食品被罚4万元
  • 墨西哥策展人罗斯:以影像为桥促拉中人文交流
  • 文化中国行 | “百戏入皖”觅知音,合肥何以“圈粉”?
  • 安徽向上丨安庆怀宁:小蓝莓何以“链”成百亿产业
  • 楼梯间内设有办公室 晋江市荣誉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多处消防隐患被罚1.56万元
  • 预包装食品标签不合规 福建泉州扬美食品违法生产获利两元多,被罚五千余元
  • 甘肃“博物馆日”办800项活动 洋学生“汉简之乡”写简牍
  • 违规收取燃气报警器费用 中石油昆仑燃气景泰分公司被罚2万元
  • 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儿童电动牙刷 深圳猫上品牌管理公司被罚没1364元
  • 涉嫌发布虚假广告 深圳闪魔数码科技集团被罚1000元
  • 广西河池皮卡车坠河事件相关责任人被依法控制
  • 2026年“5·18国际博物馆日”南宁市主会场活动启幕 两大特展同步亮相
  • “飛天盛世集团酒”香气、口感等指标不合格 生产企业贵州茅特酒业被罚
  • 国际文旅体验官走进云峰屯堡感受六百年明代遗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