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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乡一早餐店内查出109粒罂粟壳 长期食用会产生依赖性

    时间:2017-05-15 22:37:55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

    罂粟壳熬汤,不会增鲜只会上瘾

    宁乡一早餐店内查出109粒罂粟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罂粟壳食品会产生依赖性

    餐馆生意不好,在食物中添加罂粟壳招揽顾客的事情,已经被报道很多次。

    宁乡的娄某夫妇开了家早餐店,听说罂粟壳能增加食物的鲜味,便用罂粟壳熬汤。

    然而,包括娄某在内的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罂粟壳并不能增加食物的鲜味,只会令人兴奋,甚至上瘾。

    华声在线长沙讯 长沙宁乡的娄某和妻子刘某开了一家早餐店,因为生意不好,娄某弄来一些罂粟壳用来熬汤,想增加汤的鲜味。近日,宁乡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举报后,在早餐店内现场查出109粒罂粟壳。

    民警介绍,5月11日上午11时许,宁乡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举报称,宁乡新康路与319国道交接处有一家叫“正宗老面包点”的早餐店,在食物中添加罂粟壳,以此揽客。随后,治安大队民警立即赶到该店进行检查。见民警到来,正在店内舀汤煮面的女老板刘某僵持在原地,久久不愿动弹。后来,在民警劝说下,刘某从二楼卧室里拿出一袋罂粟壳,经民警现场检查,袋子里装的罂粟壳共计109粒。

    刘某供述,2016年1月,她和丈夫娄某开了这家早餐店,主要销售汤面、包子等早餐,但生意一直不咸不淡。今年4月,丈夫从外面带回来几个罂粟壳,“他听说把罂粟壳加到面汤中可以增加汤的鲜味。”起初刘某还有些犹豫,但在丈夫劝说下,她最终答应了。夫妻俩把10~20粒罂粟壳放在一个布包里,每天晚上把布包放在汤里熬一两个小时,第二天做面汤。经过特殊“配方”调制的高汤,让早餐店的生意相比以前好了一点,来吃早餐的回头客也多了些。

    5月14日,记者从宁乡公安局了解到,目前,刘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其丈夫娄某仍在逃,警方正在对其进行追逃。

    警方提醒,我国法律明令禁止在食品中加入罂粟壳。虽然食用少量罂粟壳食品不会产生明显的兴奋感,但长期接触会导致慢性中毒,最终上瘾。长期食用还可能会致人发病。如果是孕妇或者小孩食用,则会对生长发育以及胎儿的成长造成破坏。

    记者陈诗娴实习生胡红叶

    延伸

    添加罂粟壳主要是让人上瘾

    食物中加入罂粟壳,真会增加食物的鲜味吗?中国药物依赖性研究所教授陆林认为,罂粟壳能提味的说法在理论上是讲不通的。“大多罂粟壳本身就是没有味道的,何来提味一说?有些罂粟壳甚至带有酸涩的苦味,这么看来,要说提味也不会是鲜美的味道。”

    中国烹饪协会副秘书长乔杰指出,汤底本身对食物的调味作用都非常微小,尤其是清汤汤底,它的主要作用是将菜涮熟,而食物的味道主要来源于辣酱、香油等其它辅助调料。

    有专家表示,餐饮经营者在食物中添加罂粟壳,目的主要是让人上瘾。和鸦片、海洛因相比,罂粟壳内的“有毒物质”虽然含量不大、纯度不高,但其成分同样包括吗啡、可待因、那可汀、罂粟碱等多种生物碱,长期食用必有异状。因为不同的人对毒品的敏感度不一样,食用“罂粟壳汤底”是否会立刻上瘾也因人而异。

    从外观上看,罂粟壳为枣核形,如鸽子蛋大小,一头尖,另一头呈6-14瓣冠状物。其壳体上往往有人为切割的多道刀痕。初次食用加了罂粟壳的食品后,一般有心跳加快、脸微红、口感舒服,吃后不易入睡等感觉。食用者实际体感除了会因个体差异而有所不同外,与食品实际非法加入的罂粟壳含量也有很大关系。

    长期食用罂粟壳食品,除了会产生一定的依赖性,还会出现发冷、出虚汗、乏力、面黄肌瘦等症状。严重时,可能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成损害,出现内分泌失调等症状,并具有潜在吸食毒品的倾向,甚至最终成瘾。

    专家表示,如果不小心食用到罂粟壳汤底,一次两次不会对身体产生较大影响。消费者如果怀疑自己吃了罂粟壳食物,不用过度恐慌,可以尽量多喝水、多吃蔬菜。因为水能够加快代谢,将有毒物质排泄出去,而蔬菜中的膳食纤维也可以阻碍有毒物质吸收。

    综合河北新闻网、重庆晚报网

    新闻链接

    食物中加罂粟壳获刑

    2014年1月,蒋某在攀枝花开了一家羊肉米线店,但生意一直不好。为了吊起顾客的胃口,让他们成为回头客,蒋某想到一个招揽生意的“妙招”――在汤料里加罂粟壳。

    2015年10月起,蒋某在熬制羊肉汤料时,开始加入其母亲种植的罂粟叶。2016年1月起,干脆多次直接加罂粟壳。2016年3月8日,民警将蒋某抓获。

    经审讯,蒋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蒋某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处罚金12000元,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据攀枝花晚报

    法律条文

    最高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关于“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的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2号),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或罂粟粉,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公安部在《关于坚决制止、查处在食品中掺用罂粟壳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中强调,对在食品中掺用罂粟壳的,应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第七条规定处理――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相关规定

    禁止食品中添加罂粟壳

    国家卫计委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1―5批汇总),罂粟壳就在其中。并注明,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包括:超量使用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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