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年贺词中对贫困群众的牵挂犹在耳畔。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庄严承诺,是战略部署。脱贫攻坚工程作为自治区成立70周年献礼项目,在我市扶贫开发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今日起,本报开设《聚力脱贫攻坚共铸小康伟业》栏目,全面反映全市各旗区各部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效,反映精准扶贫的消息动态和典型事迹等,敬请各位读者关注。
不让一个贫困群众在小康路上掉队。2016年,鄂尔多斯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制定并实施“六个一批”精准扶贫措施惠泽万民。
根据贫困人口致贫原因和贫困地区立地条件,全市统一实施了“六个一批”精准扶持政策:产业扶持和就业脱贫一批,全市产业扶持落实资金18590万元,累计扶持国家标准下贫困人口和市级低收入人口35712人,对国家标准下贫困人口产业扶持实现了全覆盖;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坚持将挪穷窝、换穷业、拔穷根并举,将“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贫困人口搬迁到靠路、靠电、靠水、靠城生产生活条件相对较好的地方,共实施易地搬迁3920户9943人,同步搬迁人口2075户4970人;生态补偿脱贫一批,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在重点生态工程中的参与度和受益水平,实施退耕还林工程7.9万亩,惠及贫困户170户;医疗保障脱贫一批,对贫困人口实行医疗费用报销“双提、双降、两不”倾斜政策,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和大病商业报销比例各提高10个百分点,各旗区落实医疗扶贫专项资金1109万元,救助贫困人口1934人;教育资助脱贫一批,建立健全各学龄段贫困学生资助制度,各旗区投入教育扶贫专项资金1100万元,救助贫困学生5962人;社保兜底脱贫一批,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和养老保障标准和水平,2016年新纳入农村牧区低保范围5119人,全市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实现了社会救助政策兜底脱贫。
据了解,2016年鄂尔多斯市“六个一批”精准扶贫措施累计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49亿元,率先在全区用一年时间实现了全市国家标准下5220户13047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杭锦旗具备摘掉自治区贫困旗帽子条件,21个自治区贫困嘎查村全部退出,完成了市低保标准线下13593户33918人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增长20%以上的目标任务,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完成了脱贫攻坚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