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近年来,准格尔旗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逐渐步入制度化、规范化。
提高重视力度,做好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藏、研究、展示工作。成立了保护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小组,积极征集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和资料,制定了征集和保护制度。在准格尔博物馆设立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馆,收藏、研究、展示准格尔旗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鼓励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小学学生前来参观。
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保护传承意识。结合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全国“文化遗产日”以及准格尔旗实际,在旗政府广场开展“文化遗产日”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充分展示准格尔旗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保护的成果。并邀请多家媒体进行报道,让群众了解准格尔旗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唤起群众对身边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并参与到保护队伍中,从而形成在保护中共享、在共享中保护的良性循环,更深入地推动全旗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民族非物质文化代代相传。制定出台了全旗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通过建立传承保障机制,对民族文化产业给予政策及专项资金支持;积极搭建平台,鼓励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设立“优秀传承人”“优秀传承成果奖”,对在保护和传承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代表性传承人予以表彰奖励。
目前,准格尔旗现已成功申报各级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共23项,其中准格尔漫瀚调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灯油会等6个项目入选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蒙古族民歌、蒙古族服饰等5个项目入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准格尔谚语、准格尔剪纸等11项内容被命名为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此同时,全旗共有77人被确定为非物质文化传承人,他们或在准格尔方言、谚语、传说、喇嘛教史话等民间文学、民间音乐以及剪纸、刺绣、雕塑、手工艺等民间手工技艺方面有很高的造诣,或是准旗特有的传统婚礼、准格尔召经会、油松王祭祀、准格尔召查木舞等传统习俗的知情人和传承人。
下一步,准格尔旗将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采取得力措施,严格把关,加强对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让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传承、源远流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