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晚上,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新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新城区范围内进行环境突击检查,对随地便溺、乱倒污水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
20时,检查刚刚开始,城管执法人员的对讲机中就传来消息,“新城区车站后街,一名男子在马路树坑里便溺”。记者跟随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只见车站后街道路南侧停着一辆大车,执法人员正在对大车司机进行说服教育。新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二中队副中队长秦晓斌对大车司机说:“根据《呼和浩特市第八号令》第六条,不得在严管街道及其道路两侧随地便溺,违者可处最高1000元的罚款。你这种行为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据你随地便溺处不足10米就有公厕。”随后,对这位随地便溺的男子进行了处罚。
这边刚处理完,城管执法人员又在铁通巷发现有人在井盖上便溺。“我是郑州人,没来过呼市,今天晚上跟朋友聚餐,从饭店出来走到这里尿急憋不住了,才做出了这样的行为。”随地便溺的男子说。对此,秦晓斌表示,虽然他是外地人,但只要他的不文明行为触犯了法律法规,就要一视同仁进行处罚。经过沟通,这位外地游客接受了城管执法人员出的罚单,并将自己便溺的地方进行了简单处理。
在外贸巷,一家饭店因为下水道堵了,没有及时疏通,将污水直接倾倒在路边的雨水井里,被城管执法人员抓了现行。城管执法人员表示,饭馆的下水道堵了并不是随意倾倒污水的理由,这条街两边的路口都设有污水收集车,饭馆经营者完全可以将污水倒到那里。从去年开始,城管人员多次到商铺做宣传教育工作,也与店主签订了“门前三包”协议,所以店主这种行为属于明知故犯,城管执法人员依照法律规定对饭馆经营者进行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监察一支队四大队大队长齐正介绍:“8月20日,呼和浩特市城管局和新城区城管局执法人员联动,针对新城区范围内的乱倒污水、垃圾和随地便溺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检查。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39人,执法车辆23辆,现场查处了4起不文明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经过长时间整治,乱倒污水、垃圾,随地便溺等夜间常见的不文明行为有了明显减少。为了维护整治行动的成果,城管部门还会继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进行常态化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