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郝儒冰)9月14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城管局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供热期将近,不少供暖企业都在加班检修改造供热管网,与此同时,追赶工期、无序破路施工的现象屡见不鲜,对此呼和浩特市市政公用设施和管线管理局(简称管线局)将对此进行规范管理,杜绝无序破路施工带来的扬尘污染。
记者了解到,随着2018年供热期即将来临,各供热公司都要提前进行管道维修、检测或敷设供热管道,这就涉及到破路施工,对此,管线局将依据《呼和浩特市城市道路设施管理条例》依法予以行政监管。“破路单位需在每年10月前,到市政公用设施和管线管理局申报下一年度破路计划,我局于每年12月前完成对下年度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的计划审查,并报市政府批准;未列入年度计划管理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备案。”呼和浩特市市政公用设施和管线管理局副局长张福旺介绍说,破路前,建设单位要按照事权范围分别到管线局或市四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备案审查,取得备案手续后方可破路施工。
此外,施工期间,执法人员对无手续擅自破路和损坏市政公用设施及存在不文明施工行为的,按照法定程序予以行政处罚。首府还要求破路施工单位在施工围挡的醒目位置张贴破路信息公示栏,信息栏上要有破路施工信息和监管人信息。“目前,我局正在推动该项工作的落实。以后,凡是施工围挡上未张贴信息公示栏的,都是未备案擅自施工的,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并投诉举报。”张福旺告诉记者,接到群众举报后,执法人员会立即指派辖区执法监察大队到现场核实,对于破路后未回填问题,执法大队会与建设施工单位联系,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监督回填;对于破路后未恢复道路问题,管线局执法大队会与市政工程管理局联系,到现场验收回填质量,回填不合格的,由执法大队要求施工单位重新回填至验收合格,回填合格的,由市政工程管理局铺油恢复,达到恢复条件的,一般可当日恢复,特殊情况下3日内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