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包头市就业服务部门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按照政府引导、多形式结合、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多方联动,把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作为助力创业的重要抓手,全力推动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提档升级。目前,全市已建成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116个,其中,国家级1个,自治区级6个,市级示范性26个,市级标准化40个,旗县区级43个,入驻企业5900余户,带动就业近5万人。
为加快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我市修订出台了《包头市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结合已有的《包头市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实施办法》、《包头市“就业创业工程”实施意见》、《包头市创业园孵化基地三年发展规划》等一批鼓励创业扶持政策的集成落实,初步建成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特色突出、自治区领先的扶持创业政策体系,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良性机制。
同时,健全完善创业发展资金,形成可持续扶持创业发展机制,每年安排足额创业发展资金,用于奖励补助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对被认定为市级标准化、示范性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自治区及国家级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每年分别给予基地15万元、40万元、50万元、60万元的基地运营补贴。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入驻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初始创业,且减免场地租赁费的,给予创业园孵化基地场地补贴。近年来,自治区和我市共投入8000余万元,用于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奖励补贴,为推动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健康发展,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增添了强劲动力。
此外,为规范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我市修订出台了《包头市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为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发展提供了新的政策依据和管理手段,并通过聘请第三方考核组年检和评估认定的方式,严格准入门槛,落实退出机制。近年来,在认定的84家市级以上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中,共退出11家年检不合格基地,2017年,7家市级标准化基地升级为市级示范性基地,1家市级示范性基地推荐认定为自治区级示范性基地,新认定22家市级创业园孵化基地,12家创业园孵化基地限期整改,6家市级创业园孵化基地降为旗县区级,有效促进了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增效提档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