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份开始,乌达区组织开展了评选“清风楷模”活动。经过申报、审核、复审、公示等多项程序,到10月中旬,乌达区从38名申报干部中共评定出“清风楷模”10名;通过对调查数据分析,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都在98%以上,社会评价和反响良好。
乌达区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的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工作,细化评定方案,引导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参与“清风楷模”评选,共推荐出38名候选人,最终35名候选人通过了审查。不同于其它考评机制,在此次评定中,党纪、国法、个人素养被一同纳入评定“清风楷模”的标准,用违纪违法“底线”划定出一条干部“合格线”,要求凡有赌博、酒驾、无证驾驶、一次性行政罚款2000元以上、行政拘留、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立案审查、2018年以前受过党政纪处分影响期未过等情形,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清风楷模”评定工作中,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公示栏、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本辖区、本单位人选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有关公示人员的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成立专案组,快速核查。纪检监察部门、宣传部门、各镇(街道)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标语等载体多角度、高频率、全方位大力宣传,挖掘先进典型事迹,讲好评定故事,扩大群众知晓面,积极营造“清风楷模”评选活动的浓厚氛围,全面掀起争做 “清风楷模”的新热潮。 “清风楷模”评定这一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创新之举,正如一缕清风,吹开了基层党员领导干部“重纪、重法、重廉”“自重、自省、自警”的万树梨花,从根源上净化了基层政治生态。 (吕军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