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编办牢固树立建制度、严管理,抓学习、强本领,着力提高综合素质,通过“四项措施”不断加强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机关建设,着力把编办机关打造成党和人民都放心满意的职能窗口。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夯实工作基础。认真学习借鉴外地和兄弟单位的规章制度,结合该旗机构编制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学习调研、内部管理、业务工作等各类规章制度,制订了《乌审旗编办内部工作规则》,完善工作规范,优化工作流程,初步形成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同时,教育每名同志认真学习制度、自觉遵守制度,逐步形成人人维护制度、人人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
二是提升业务水平,凸显工作效能。围绕提高业务工作能力,通过开展每周一次集体学习、每月一次座谈交流、每季度一讲评、全年一考核,分层次实现学习目标。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学习努力提高领导水平和决策能力,股室负责人通过学习增强组织领导能力、提高服务水平,一般干部通过学习做到掌握政策,精通业务。同时,积极派工作人员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班,积极开展实践锻炼,达到学习与工作两结合、两促进。
三是强化调研学习,开拓工作思路。围绕提高创新能力,积极开展创新工作实践,结合当前机构编制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工作,专心研究学习上级有关政策,找出解决问题的文件依据,并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确立调研课题,成立调研小组,分赴有关苏木镇、部门进行专题调研。同时,将外地成功经验和该旗调研成果形成书面材料后,供领导参阅,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是加强作风管理,树立良好形象。以《乌审旗编办工作目标量化考核办法》为抓手,加强日常考核,通过做到“四个一”,不断改进机关作风,树立机构编制部门良好形象。“四个一”即:每人每年出一个工作“好点子”,增强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的意识;每人每月写一篇心得体会,塑造公道正派、勤政为民的干部形象;每人每年签一份廉政责任书,促进严于律己、廉洁自律作风的养成;每人每年参与一次爱心捐款和结对帮扶,培养干部无私奉献的品行。(李树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