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案件执行过程中,部分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规避执行,常常采取“躲”“逃”“哄”“骗”的方法,以各种借口推脱拒不履行义务,且常年身在外地、行踪不定,致使执行法官长期找不到被执行人,案件执行经常陷入僵局。
2018年9月以来,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联合公安机关协助查找被执行人行踪,成功在武川县查查找到被执行人并及时采取临控措施,形成了打击老赖的强大合力,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
孙某贵系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原被告于2016年6月签订《有机肥包销合同》,被告孙某贵以赊销的方式从原告处提取有机肥进行销售,孙某贵付了5万元的保证金后再无付款意思。诉讼中,经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调解,孙某贵承诺在2017年5月前给付所欠款项。调解书生效后,孙某贵长期未履行。因其长期在外地做工程,法院一直未找到本人,执行陷入僵局。
9月17日下午5点,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李福局长接到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派出所民警打来的电话,称法院要求协助查找的某失信被执行人已被控制。放下电话后,李福局长立即将消息告知该案承办法官,承办法官遂带领执行干警赶往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将被执行人带回和林县法院,经过执行干警的一番劝说,最终孙某贵因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而被拘留15日。
“找人难”一直是影响执行工作顺利推进的一大难题。为解决这一难题,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建立了执行查控联动机制。今年以来,该院先后9次向公安部门发出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函,通过公安机关协助,已成功找到3名失信被执行人,执行到位金额27万余元。
执行联动机制的落地,有效地将以往消极、被动、单一的协助执行机制转变为积极、主动、多元的执行联动机制,将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单打独斗的执行模式转变为以法院为主、公安机关等社会各界协作联动的执行模式,有力地推动了执行工作,为维护和林格尔县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郭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