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刘晓君)11月26日,记者从呼市民政局了解到,近日,呼和浩特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拓展“明天计划”救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救治范围和覆盖对象,结算方式也进行了调整。
据了解,为解除残疾孤儿疾患的折磨,帮助他们增强生活自理能力,民政部于2004年启动了“孤残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为孤残儿童实施手术康复,现在已经发展成为一项手术矫治、康复训练、远程会诊和特殊病种救治于一体的综合性医疗康复救助项目。
《意见》中明确,呼和浩特市未满18周岁的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均参照福利机构内儿童的救治政策和做法,实施医疗康复。由原手术救治向医疗救治拓展,将福利机构内儿童的非手术类救治和体检、康复医疗纳入“明天计划”资助范围,坚持应治尽治。重点资助严重影响患儿基本生活、且预后良好的治疗,对目前缺乏有效手段或预后较差的治疗先进行专家评估后推进。
《意见》强调,资助费用分为四类:儿童体检费。体检在市定点医院完成,体检项目为常规检查,每人每年资助一次;住院治疗费。单例住院治疗费用减除各类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慈善捐助等费用后,自付费用在3000元至10万元之间的,按医疗收据据实结算;自付费用超过10万元的,按个案单独申报。自付费用不足3000元的,不予资助;康复医疗费。在自治区内康复定点医院进行康复医疗的费用,减除各类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慈善捐助等费用后,按照每人每年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按医疗收据据实结算。确定为自治区康复定点医院的“明天计划”康复训练示范基地,为本机构内儿童康复医疗的不予资助;营养服务费。福利机构住院治疗的儿童,配套资助营养服务费,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每名患儿每年资助一次。用于患儿营养费、接送患儿差旅费、住院期间陪护费、组织定点医院筛查费用以及其他与患儿治疗相关的费用支出。对体检、康复医疗的儿童,不配套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