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解裕涛 )近日,张某无证驾驶吴某的车,被包头市青山区交警大队特勤中队抓获,张某无证驾驶被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9天的处罚,车主吴某明知张某无证,却把机动车交给张某驾驶,被处以罚款2000元。
11月24日10时35分许,包头市青山区交警大队特勤中队中队长胡俊峰、警员郝明在民族东路与110国道交叉路口南执勤时,看到路边停着一辆轻型箱式货车,驾驶员和副驾驶位置的男子正在互换座位。
民警凭借工作经验断定,该男子有酒驾或是无证驾驶的嫌疑,民警随即上前对该车辆进行盘查,驾驶员张某说话吞吞吐吐无法出示驾驶证,民警又询问副驾驶人吴某,他承认自己从呼和浩特开往包头时因为犯困把车交给了无证的朋友张某驾驶,进入包头后,吴某睡醒了准备换回来自己开,未曾想被民警看到。民警对两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其违法危害性,对他们作出相应的惩罚。
经过中队进一步查实,张某的驾驶证因为超分已停止使用,属于失驾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