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住海勃湾区的香港籍男子拿到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这是海勃湾区公安分局发放的第一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据了解,为便利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生活,保障港澳台居民合法权益,今年9月1日,公安部开通了港澳台居民申领居住证系统。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到公安窗口申请办理居住证。
日前,得知此项政策的香港籍男子胡先生到海勃湾区政务大厅咨询,民警详细解释相关政策,并一次性告知需要准备的材料。拿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胡先生非常高兴,兴奋地对民警说:“太感谢你们了,真是解决了我的一大难题,以后生活、出行就方便多了,谢谢你们的耐心解答和高效率办理,让我在内地生活享有更多保障和福利,更有归属感和幸福感。”
截至目前,海勃湾公安分局共为2名香港籍人员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据悉,有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义务教育、公共卫生、文化体育、法律服务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并且可以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以及在内地(大陆)住宿旅馆,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交通工具,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服务,享受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待遇购物,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所的门票,进行文化娱乐、商旅消费等9个方面的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