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青山区公安分局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马某、李某等3人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这3人在过去几年间,巧立名目向小摊贩收费,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
2014年至2018年9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马某、李某等人以收取进场费、卫生费等名义,向在万达东门摆摊的摊主收费。如果遇到不服从管理的摊主,3人就采取围堵不让做生意或孤立等软暴力方式逼其交费。今年9月至10月间,马某等人以办“美食节”的名义,让摊主交1500-2000不等的摊位费。如果摊主不交,他们便以不让其在国庆期间出摊相威胁,共收取5万余元,实际上,这里根本没有举办“美食节”。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