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准格尔旗委主动对表对标中央、自治区、市委巡视工作新要求,综合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等方式,不断摸索“巡察+”的监督模式,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紧盯“三大问题”,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不断强化巡察监督,充分发挥巡察震慑遏制作用,推动巡察工作上新台阶。
注重组织领导,提升巡察影响力。准格尔旗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在巡察机构组建期间对人员、经费、物资上给予充足保障。及时召开办公会,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旗委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
(二)注重队伍建设,提升巡察干部综合素质。制定年度学习计划,“一周一学习,一月一体会,一季一测试”,深入研讨各项党内法规以及上级巡察机构下发的政策文件。高度重视巡察干部的思想动态,通过谈话谈心活动相互交流意见,集思广益、统一思想,形成工作合力。开展警示教育常态化活动,确保巡察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注重建章立制,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进程。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和请销假、外出登记等内部管理制度,巡察期间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根据每个人特点和特长分配具体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压力层层传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台账,细化量化考核评价体系和运行机制,将巡察工作人员的履职尽责情况和平时考核、评先评优挂钩,深入挖掘巡察工作人员的内在潜力。
(四)注重经验总结,提升巡察工作实效。在巡察工作过程中紧盯问题核心,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确保巡察成果最大化。紧盯“两个责任”。看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是否建立了落实主体的制度,是否将这些规章制度落到了实处,是否存在放任不管、管而不严等问题;看被巡察单位纪委(纪检组)是否严格执行了各项监督制度,是否认真落实了执纪问责“四种形态”,是否存在“宽、松、软”等问题。紧盯“三大问题”。看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是否存在软弱涣散、组织生活不正常开展、违规发展新党员、党员思想觉悟底下、党费不及时收缴等问题。紧盯廉政风险点。看被巡察单位“一把手”是否违反“五个不直接分管”,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负责人是否存在违反廉洁自律,不收敛、不收手、公权私用,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等问题,促使巡察真正巡出成效、巡出权威、巡出震慑。(赵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