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巡察工作部署会召开后,乌兰察布市委巡察办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市委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4月6日,按照市委要求,市委巡察办向各旗县市区下发文件,要求各旗县市区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政法、信访、农经等部门,遴选政治坚定、敢于担当、严于律己、业务过硬的党员干部,建立巡察组长和工作人员人选库,为巡察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同时,要求各旗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尚未组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旗县市区纪委书记,要立即进入角色,抓紧向党委汇报工作、提出建议,积极协调解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尽快制定出台巡察工作意见和工作规则,确保4月底前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起来,为尽快启动年内第一轮巡察打好基础。
乌兰察布市委已于3月22日启动了2017年首轮巡察,派出2个巡察组对丰镇市元山子乡、凉城县曹碾满族乡进行为期20天的常规巡察;11个旗县市区中已有8个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一步,市委巡察办将继续加强调研督导,确保旗县巡察工作高标准、高起点开局起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