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范亚康)鄂尔多斯纪检监察12月26日对外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公安局打非办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4年农历7月15日期间,该旗公安局打非办主任李静涛违规将旗农商行返还的20000元手续费用于打非办职工发放羊肉支出;2016年,该旗公安局打非办主任李静涛违规将旗农商行返还的36820元手续费用于职工手机话费支出。2018年12月7日,经伊金霍洛旗纪委15届76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静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56820元违纪资金已追缴。
2.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城乡环卫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贺金平外出考察期间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7年11月21日至26日,伊金霍洛旗城乡环卫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贺金平到北京、辽宁、吉林进行业务设备考察期间,违规接受业务设备制造商提供的宴请,并在其中2家制造商的宴请中饮酒。考察结束后,贺金平报销了住宿费、用餐费、交通费,并在案件初核期间将违规接受的宴请费用归还业务设备制造商。2018年12月19日,经旗监委委员会第33次会议研究,建议旗城乡环卫管理中心给予贺金平警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