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28 日,我市民营企业债转股推进会召开。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姜华、市委书记史万钧分别讲话。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张春林,市委副书记、市长高世宏分别致辞。内蒙古银保监局副局长刘金明,市委常委、秘书长苏忠胜等出席。会议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全觉民主持。
推进会上,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黄河能源科技集团签订了《市场化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与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签订了《债转股项目投后管理委托协议》。
姜华表示,黄河能源科技集团债转股项目的成功落地,是自治区民营企业债转股的典型示范。各金融机构要发挥此次债转股项目成功落地的示范引领作用,坚守金融本源,提升服务质效,支持和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黄河能源科技集团要夯实企业主体责任,主动化解债务风险,与银行结成投资和发展共同体,提升行业竞争力,寻求产业新突破,培养新的增长极。
史万钧指出,此次协议的签署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民营企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市、区两级党委和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市场化运作、法治化监管、政策性引领,有效形成合力,推动工作开展。要密切关注企业的重组、生产经营、管理和资产安全等情况,积极防控地方金融风险,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张春林说,本次债转股项目的成功落地,是政府、监管、金融、企业携手破解大额信用风险,帮助民营企业脱困的大胆尝试和重大突破,对自治区乃至全国的金融市场具有正面导向作用,对促进乌海市经济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
高世宏说,本次债转股项目的成功实施,是我市实体经济牵手资本市场、实现产融结合的一个典型案例,对解决民营企业债务问题,改善地区金融生态环境,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将成为内蒙古乃至全国民营企业实施债转股的重要参考样本。
据了解,目前,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对黄河能源科技集团债转股工作第一阶段20.3亿元以转股为目的的债权转让工作已全部完成,这是全自治区国有商业银行及投资机构首个非上市民营企业市场化债转股落地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