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杨晓红)北方新报1月3日以《民宅里做美容手术,李女士的鼻子歪了!》为题,报道了包头市民李女士在一处民宅里花6000元做隆鼻手术后,出现不良症状,整形医生为非法行医的事件。1月7日,记者了解到,包头市卫生计生执法部门对非法行医的于女士下达了责令立即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4400元,予以罚款10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同时,包头市对于非法开展微整形的个人或者机构,卫生计生执法部门采取“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包头市昆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局局长赵建军介绍,针对李女士民宅隆鼻造成的不良后果,经过调查取证,于女士承认给予李女士实施了隆鼻微整形术。鉴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因于女士未取得《医疗机构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整形活动,昆区卫计局已于2018年12月29日对于女士下达了责令立即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4400元,予以罚款10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赵建军告诉记者,由于很多爱美女士贪图美容、整形价格的便宜,大部分爱美人士通过“熟人介绍、微信朋友圈”,使得很多医疗整形机构出现鱼龙混杂的现象,同时也给执法人员的查处带来了难度,由于经营场所藏匿的隐秘性,只有出现医疗事故后,这些所谓的“整形医生”才会被追踪到。包头市对于非法开展微整形的个人或者机构,卫生计生执法部门采取“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在国家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如涉嫌两次以上,继续开展非法行医的个人及医疗机构将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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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行医造成以下几种情况,将以涉嫌非法行医罪移送公安机关。
1、无证行医被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后,再次行医的。
2、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
3、非法行医后造成传染疾病的流行;
4、由于使用假药、劣质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