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到三四元钱的现金,大到笔记本电脑、钻戒,在2018年9月27日至11月5日期间,刚刚出狱5天的于某重操旧业,在我市昆都仑区、稀土高新区等地以撬碎车窗盗窃车内物品的方式疯狂作案62起,但是其中的36起盗窃中并没有盗得财物。日前,稀土高新区检察院依法对于某作出批捕决定。
于某,1998年出生,河南新乡人,小学文化,2017年到包头谋生,至今无业。2014年7月因盗窃罪被河南长垣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2015年9月因盗窃罪被河南长垣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2016年6月因盗窃罪被河南长垣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17年4月3日因为盗窃被昆都仑区公安分局沼潭派出所行政拘留,2017年4月23日被稀土高新区刑警队刑事拘留,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2018年9月22日出狱。
2018年9月27日晚,昆都仑区阿南小区,市民赵先生的出租车驾驶室后门玻璃被砸,未丢失任何物品,当晚,阿北小区李先生的出租车副驾驶车玻璃被砸,丢失100元左右衣服一件。10月17日晚,阿北小区四辆车车玻璃被砸。于某随后在21日晚、24日晚、27日晚、29日晚、30日晚疯狂进行盗窃,其中仅30日晚就盗窃15起。11月3日晚,于某在稀土高新区御澜世家小区疯狂作案12起,并在11月4日晚、5日晚继续进行盗窃。
11月5日1时许,稀土高新区公安分局民警在明阳景苑将正在盗窃车内物品的于某当场抓获,于某供认,其在2018年9月至11月期间,在我市阿南、阿北小区、友谊南小区、云龙苑小区、中建御澜世家、明阳景苑、曹欣小区等地用螺丝刀作为作案工具,撬碎玻璃车窗盗窃车内物品。
稀土高新区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涉嫌盗窃罪。犯罪嫌疑人于某多次盗窃,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不足以防止其实施新的犯罪的社会危险,据此依法对于某作出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