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呼伦贝尔市财政局积极落实十项社会保障民生类补助资金提标政策,让百姓感受到惠民政策的温暖。 因为患有慢性病,劳动能力基本丧失,扎兰屯向阳街道办事处纸浆社区居民陈微领了多年的低保金。“这几年我的低保金涨了不少,2017年每月我可以领到540元,2018年又提高了40元。”陈微说,对于困难家庭来说,低保标准每提高一次,就给他们增加几分战胜困难的信心。 关注民生,就从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事情入手。2018年,市财政始终把资金保障作为基本任务来抓,积极落实好各项惠民资金。低保养老方面,拨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18897.26万元、城乡低保补助资金77507.85万元、孤儿养育补贴资金617.98万元,有力保障了全市社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医保方面,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64449.4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11612.53万元,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困难。救助和优抚方面,优抚对象补助资金 3711.84万元,确保了优抚对象和复员退伍军人基本生活稳定。 真金白银的投入,滋润了百姓心田。据了解,2018年以来,我市进一步提高了社保对象各项待遇水平。养老方面,截止去年我市已连续14年为企业退休职工提高待遇标准,人均月发放水平达到2282.52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在原每人每月补助110元的基础上提高18元;社会救助方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月57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1220元,达到每人每年5020元;医保方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从上年每人每年450元提高到490元;在失业保障方面,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从1328元提高到1494元,最低标准从1168元提高到1314元;在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方面,我市自2018年10月1日起集中供养标准在原基础上提高148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121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