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市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和自治区党委李纪恒书记在鄂尔多斯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时的讲话精神,审议通过了《乌海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研究部署我市相关工作。
市委书记史万钧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刘春、陈文库、全觉民、冯雪涛出席会议。市政协主席王凤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是乌海永恒的主题。各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李纪恒书记在鄂尔多斯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时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更加坚决、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措施,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再细化、工作措施再实化、组织保障再强化,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持续推进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到位。要依法依规、加快推进“智慧安监”平台建设,有效整合资源,充分利用大数据、远程监控等先进技术,创新安全监管方式,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向好提供信息化保障;要把主体责任落实作为安全生产的主要抓手,突出抓好经理、矿长、厂长和工段长等的责任落实,按照规范化的操作流程和标准化的生产流程,加强常态化管理,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控水平,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强调,环境污染防治是发展所需、民生所愿、民心所向。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把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李纪恒书记在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铁的决心铁的举措,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对照清单逐个解决、逐项销号,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要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为契机,深入开展自查,认真查找问题,全力推动解决,切实抓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矿区环境综合整治等各项工作,带动地区生态环境根本改善;要狠抓责任落实,围绕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这个关键,明确责任、传导压力,加强督查、强化考核、严格问责,坚决防止重大环境事件发生。
会议审议通过了《乌海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送审稿)》和《乌海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及有关委员会报告年度工作制度(送审稿)》,审议通过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送审稿)》和《在全市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听取了关于“市树市花”征集评选工作开展情况、关于筹备召开环乌海地区全区园区党建工作座谈会情况的汇报。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利春,副市长白彦、林涛、冀晓青、王文杰、卜连海,市政协副主席苗耀增列席会议部分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