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收入、改善困难群众生活,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稀土高新区将五项民生补贴标准提高至自治区最高水平。据悉,提高后的民生补贴标准于2017年4月开始执行,高新区增加财政投入176.5784万元,辖区内1089人享受此次提标待遇。
提标后,高新区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800元/人·月;城镇“三无”人员分散供养人员标准提高至1760元/人·月;农村牧区五保户集中供养标准提高至2640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提高至21120元/人·年;孤儿分散供养标准提高至2200元/人·月;一级和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至1870元/人·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