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兴安盟委委员、组织部部长折喜文主持召开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座谈会,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和盟委安排部署,听取盟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困难和问题,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全盟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折喜文指出,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载体。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也是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证,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
折喜文要求,要旗帜鲜明地维护党组织在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中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地位,突出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功能作用;要从制度上明确党组织与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严格规范决策程序,企业研究决策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要把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前置程序,不经过党组织集体研究讨论,不能提交董事会或经理层决策;企业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开展党建工作,拓展党建工作内容,创新党建工作方式,增强党建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使党建工作成为引领企业发展的一面旗帜;要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好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引领广大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折喜文强调,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抓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和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唤醒国有企业党员的党员意识和党性意识,汇聚形成支持改革、推动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