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7月30日讯 日前,信网获悉,青岛鹤寿堂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鹤寿堂生物”)非法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销售食品。该司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据该法,药监局从重对鹤寿堂生物进行行政处罚,吊销了该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并且信网还了解到,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该司已在2019年7月11日被市场监管局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鹤寿堂生物成立于2011年7月21日,登记住所为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百埠庄社区国城路与百兴街路口向东200米,经营范围包括生物技术研发;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保健品、化妆品、日用百货、农副产品;食品加工(不在此处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5月17日,该司因非法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销售食品,被药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重作出处罚,依据该法,药监局吊销了鹤寿堂生物的生产许可证。
信网了解到,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三条明文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为了核实该案,信网通过鹤寿堂生物的对外公示电话联系该司,但是被提示无法接通。
信网记者 张孝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