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截图(来源:受访者)
信网7月21日讯 租房合同到期后,租客退租并拿回押金本是常规流程,但王先生在退租后,与青岛烟雨慕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雨慕歌”)就押金退还问题产生争议,问题尚未得到解决。2025年3月,王先生租下青岛西海岸新区融创公馆A1的一间公寓,租期为4月1日至6月30日,采用“押一付三”模式,押金900元。6月30日王先生退租后,双方就押金退还产生争议,房东以房屋存在鱼腥味导致5天无法出租为由,扣除500元押金,遭王先生拒绝。对此,烟雨慕歌负责人表示“只接受法院裁决。”
据王先生回忆,2025年3月31日,他在第三方社交平台上看到青岛烟雨慕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发布的租房信息,当天便租下融创公馆A1的一套约40平的公寓,租期为4月1日至6月30日,月租金900元,押金900元,采用“押一付三”模式,加上物业费及水费,王先生一次性向房东转账4200元。由于租期较短,双方未签订纸质合同,仅通过微信确认了租赁期限、金额及押金等相关事宜。
6月30日晚,王先生退租并简单打扫房屋后,房东以“房间鱼腥味严重需散味”为由暂扣押金,称需等异味消除后再退还。7月5日,房东告知将900元押金扣除150元水费、垃圾费和500元“异味损失费”,仅退还250元。王先生拒绝接受该方案,随后发现被房东拉黑微信和电话,转账也因超时失效。
王先生解释,鱼腥味可能源于5月朋友用电磁炉做鱼时汤汁渗入柜子,但强调自己此后很少做饭,退租时已进行清洁,认为异味可通过简单处理消除,不应影响后续出租。在多次协商未果后,王先生曾拨打12345热线投诉,但因房东拒绝调解,工作人员建议走司法途径解决。
针对此事,信网联系到烟雨慕歌的法定代表人李先生,他表示房间确实有鱼腥味,从7月1日到5日一直在散味,期间无法出租,对自己造成了损失。李先生表示,该公寓为民宿性质,日均租金在130-180元之间,五天空置期的损失超过500元,因此要扣除一部分押金。对于王先生的投诉和相关部门的调解,李先生明确表示拒绝,称:“我不接受调解,只有起诉这一条路可以走。”
山东众成清泰(青岛)律师事务所的杨文光律师认为,首先,鱼腥味是否严重到需要五天时间处理且影响出租,缺乏客观鉴定依据。其次,即使存在异味,处理成本通常低于500元,房东主张的五天空置损失也难以量化。出租人扣除押金需基于双方约定或合理损失,若未签订书面合同且无明确约定,房东单方面以“异味”为由扣500元押金,法律上可能比较难支持。
杨律师指出,虽然双方未签订纸质合同,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可作为租赁关系的证明。王先生若通过诉讼维权,需提供这些证据,同时房东需举证证明异味造成的实际损失及合理性。此外,杨律师提醒,租房时无论租期长短,都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租赁期限、租金、押金退还条件、房屋设施维护及违约责任等条款,避免因约定不清引发纠纷。若出现争议,双方应优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郭慧敏)








